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7.8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1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扎实推进服务创新、规范市场、保障安全和消费维权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深化准入制度改革,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企业开办效率大幅提升,全县的企业开办实现0.5天内办结,达到了全区一流水平。二是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出台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文件,真正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三是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更为便捷。依托自治区“一网”服务专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精简文书材料,强化部门协同,提高企业注销效率。四是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大幅优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普及率达90%以上,并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免费赠送新办企业一套四枚印章。截止到2021年6月24日,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共15065户,同比增速-1.23%,注册资本91.24亿元。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共1394户,同比增长15.97%。
2.助力企业融资发展。我局积极发挥股权出质登记职能,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破解资金难题。截止到6月24日,我局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8件,累计为企业融资3.96亿元。
3.全面推行年报公示制度。一是按照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工作计划,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新闻媒体等途径扩大宣传覆盖率,有力保障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年报工作。我局利用圩日,深入辖区认真开展年报指导,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及时完成网上年报工作。截止到6月30日止,我局企业年报率96.29%,个体工商户年报率86.1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5.20%,其中企业年报率排名全市第一。
4.加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按照企业申请、核查上报、审查决定和信息公示的工作流程,对符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截止到6月24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共628户。
(二)进一步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着力守住市场安全底线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食品监管能力建设。3月2日,我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召开了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我县食品安全风险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编写食品风险提示。积极筹备2021年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二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根据疫情形势,每个阶段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全面落实冷链食品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41人次,检查排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59家次,至今我县辖区内未在发现有涉疫冷链食品经营。三是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鲜湿米粉等重点食品监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检查涉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3家次、小作坊5家次、食品经营单位744家次,约谈食品生产企业3家,现场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5家,开展有关食品安全培训3期,参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辅助食品等特殊食品销售从业人员176人次。四是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以来,我局对139所学校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和电子监管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开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指导工作,我县共有学校食堂139个,都已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达100%。目前我县通过网络传输方式,可将98家学校食堂监控视频汇总到教育部门统一查看。五是开展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保健食品风险管理培训2期,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执法车辆36车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205家次。六是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导14家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自查,在产食品生产企业自查覆盖率为58% ;指导10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APP完成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在产食品生产企业抽考覆盖率为41.7%;针对校园食堂及商店供应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食品批发经营企业限时整改2家次。七是加强食品抽检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我县食品安全检验量要达到3批次/千人,目前我局主要配合自治区、柳州市主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今年以来,共配合自治区开展食品抽样检测2批次。
2.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立案查办等多种监督检查方式,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工作,联合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等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监管对象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广大群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82家次(其中B级警示信用等级企业3家),要求整改22家,完成整改17家,立案2家;共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共检查19家,立案3家;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1家(其中包括单独角膜接触镜类经营企业4家),共检查医疗机构28家,对7家牙科诊所进行了责令整改并警告,其中复查时未整改4家,整改2家;开展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共对158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化妆品品种561个,发现经营过期化妆品经营单位2家(已立案调查)。截至6月30日,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报告共上报73例,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27例,占比36.9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监测报告共上报2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ACR)监测报告共上报11例,药物滥用监测报告12例。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全面落实上级双随机监察任务,确保随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履行特种设备各项规章制度,与县科工贸局、县应急管理局对木材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人员188人次,检查了使用单位70家次,检查设备255台套次,发现安全隐患21起,责令限期整改21起,已整改19起,在整改时限内2起。下达安全检查指令书25份,处理特种设备使用投诉1起。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30台套,均已办结。
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事故,守住了安全底线。
(三)进一步提质效促转型,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1.开展标准化工作。一是发布《地理标志产品融安金桔观光果园旅游服务规范》广西地方标准;推动指导融安县香杉生态产业协会制定《香杉家居》等5项团体标准,今年计划发布其中两项团体标准;组织开展《脆蜜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广西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不断完善融安金桔产业链标准体系,规范融安金桔产业链发展。二是持续开展国家级广西融安县香杉生态产业创新孵化基地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正在等待验收;加快创建国家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建设,正在筹备验收阶段。三是助推企业标准领跑者,组织广西壮象木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参与2021年广西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清单调查摸底工作。
2.开展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工作。一是深入实施融安金桔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继续推动融安金桔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宣传;印发《融安县“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融安金桔地理标志运用指导和管理工作,推动融安县金桔行业协会改选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监管和引领作用。二是扩大“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宣传和保护力度。推动全县47家企业获批使用“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42家企业获得“融安金桔”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备案。三是积极申报“融安香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我县申报注册的第19类和第31类“融安香杉”地理证明商标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四是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工作,组织广西融安蚂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参加2021年第三十届广西科技活动周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成就展。
3.开展商标品牌培育工作。深入质量强县战略,推动“广西产品”向“广西品牌”转变,增强我县经济质量优势。利用中国品牌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创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品牌氛围;积极培育企业自主品牌,我县成功培育注册了“富乐园”、“桔乡里”、“大桔已定”等多个金桔商标,形成:地理证明商标+其他个体商标的双商标组合模式,在强调“融安金桔”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同时,也达到了突显个体商标品牌的目的,推动商标品牌战略。上半年走访企业68户次,接受咨询95人次,全县提交商标申请66件,注册商标54件,有效注册量949件。
4.加强认证宣传。对认证开展广泛宣传和引导,同时结合激励机制,动员更多的企业积极争取认证。深入走访获得广西优质、香港优质“正”印认证、香港绿色标志认证等高端认证的企业。截至目前,融安县新增了3张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5张产品自愿性认证证书。
5.落实质量强市战略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报告中确认的工作目标、围绕文明城市、产业扶贫、绩效考核等各项重点工作。牵头制定《2021年融安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方案》,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产业质量、人居质量五大质量提升工程,围绕融安香杉产业,计划创建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站点,全面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秩序
一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20多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收购站点依次进行了检查。二是开展春节前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8辆,执法人员36人次,取缔非法经营成品油加油点3个,扣押流动加油车4辆,查获非法经营的92#车用汽油6.6吨,油罐1个,加油枪等加油工具4套。三是开展假期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对各类民生领域产品价格巡查,避免产生各类价格问题,规范市场秩序;开展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进行收费价格监管工作;开展学校开学收费价格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中、小学及幼儿园共16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7所学校未按要求设立价格公示牌、未进行明码标价的问题,已督促整改。四是继续开展清理转供电专项检查。责令整改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对多收价款责令退还至终端用户情况进行跟进,确保终端用户权益得到保障。截至目前,立案查处2起,其中结案1件,1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清退多收电费共计218898.01元。五是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对全县所有乡镇大型农资经营单位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我局立案39件,结案34件,案件货值金额总数达71.21万,罚没款总数达19.06万。
(五)进一步发挥打假维权作用,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假冒伪劣整治,紧盯侵权假冒案件高发、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强化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注重发挥监测评估预警、监督抽查震慑、生产许可约束和专项整治的遏制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产业集聚区、校园周边及商超学生用品专项整治,加大儿童和老年人等特殊用品、舆论关注热点产品、危险化学品等的监管力度。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处罚力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加强处理投诉培训力度,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确保消费者举报投诉有落实。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87件,办结86件,其中包含有政府热线转办件19件。挽回经济损失16799元。
(六)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贯彻县委、县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野生动物交易、商品价格、食品餐饮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防控用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管,继续巩固防控成果,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一是配合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我局分步骤分阶段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截止到6月30日,我局在岗工作人员112人次完成疫苗接种,排查食品药品从业人员1247人,组织792人次完成疫苗接种(其中冷库类冷链食品从业人员115人)。二是配合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专项应急风险监测工作,联合县卫生健康部门开展6期(每期不低于50份样品)。三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我县辖区承担新冠病毒疫苗储存配送的疾控机构共1家,目前承担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包括临时接种点)共17家,已对7家单位开展检查。
(七)进一步打好基础转作风,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致力打基础、转作风、强能力,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利用文明柳州党史答题公众号、学习强国等APP开展学习。坚持带领党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上半年组织开展2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历史纪念碑、红七军战长安遗址、全州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等多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开展干部廉政约谈,做好“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四是做好工作队选派更换,选派5名优秀业务骨干分赴2个乡(镇)、3个行政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配备不足。标准制定、标准化试点、品牌建设等项目需引进专家、智库,需要配套资金支持等,因缺少专项经费支持,导致项目难以高质、高效实施。
2.人员紧张,缺少业务培训,面临业务难度大、人员业务基础薄弱、缺少外出培训学习机会等问题。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市场开办方、大型商超、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的疫情防控意识有所松懈,例如出入人员未测体温、未佩戴口罩等。
三、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联合部门双随机抽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的后续处理和结果使用工作,着力打造一流市场营商环境。
(二)聚焦市场安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全面深入食品药品监管,完成年度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校长负责制,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50%以上;学校供餐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45%。持续有效强化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坚定守住安全底线。
(三)聚焦标准质量,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
1.推进“融安金桔”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落实“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规范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推动融安金桔顺利进入欧洲、香港等市场,争取该项目顺利早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
2.推动融安香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成为全县富民强县工程之一,积极打造融安香杉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推动融安香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和应用。
3.强化标准制定和引领。一是推动制定《脆蜜金桔生产技术规程》等广西地方标准。二是推动国家级广西融安县香杉生态产业创新孵化基地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国家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国标委验收。力争获批一项自治区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并争取获得上级部门资金支持。
4.全面落实质量强市发展战略。推动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及商标品牌战略,开展融安金桔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建立县级质量服务“一站式”服务平台站点。
(四)聚焦市场公平,进一步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持续深入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有效加强价格、广告、网络、信用、知识产权等监管,切实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宣传工作,深度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聚焦队伍建设,进一步汇聚市场监管合力
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市场监管卫士。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