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融安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有力维护融安县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总体态势,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制定2022年融安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1.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药物行为,监督指导种植者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加强种植基地巡查检查和教育引导,以规模种植场和大户为重点,严格落实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督导落实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核查用药记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规范使用知识和用药原则,提高种植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2.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为遏制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融安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污灌区域、工业用地及工业园区周边地区土壤污染的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并结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开展工作,保证生态示范创建成果得到更进一步的巩固和提高,各项涉及农产品环保整治工作的考核指标保持达标。
二、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1.深化学校食堂专项整治,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开展2022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要求学校食堂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并做好大清洁行动等工作。检查各类学校食堂,督促各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双落实。高考期间、中考期间对考点学校食堂进行驻点保障,现场对食材进行快速检测,为我县高考、中考保驾护航,确保了师生饮食安全。
2.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检查。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行政审批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积极配合,先后开展了我县校外托管机构培训,联合对全县校外托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机构及时整改。
3.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推进文明创建。结合2022年融安县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我县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学校周边餐饮店和流动食品摊点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行为。目前我县已将县城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经营范围进行划定,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对进行划定区域的食品摊贩进行严格监管。
4.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和色标管理工作,通过对其合理布局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指导、规划,努力实现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的建设目标。
三、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1.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水平。2022年我县将继续开展后厨大检查整治行动、“节前”检查、螺蛳粉专项检查、中高考专项检查、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及夜市摊点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检查行动。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监管;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2.深入开展“阳光餐饮”行动。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积极营造安全、舒心、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我县以融安县实验幼儿园、融安二中为示范点指导“明厨亮灶”建设和色标管理建设。
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加强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1.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保健品非法会议销售专项整治、打击以中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以虚假宣传为手段的非法营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许可资质、索证索票、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宣贯力度,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2.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理念,向消费者介绍常见的虚假宣传和消费陷阱,提醒消费者防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和违法声称、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科学认知保健食品,理性放心消费。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和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力度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手机短信、微信、LED、有奖问答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一是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二是对养殖场(户)进行逐一备案登记。三是与养殖场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明确场方的职责和义务。
2.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治理。主要包含米酒、食用植物油、豆腐、肉制品、糕点、米粉等。
3.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假日食品安全。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走私行为专项行动、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打击注水猪肉专项整治、涉嫌存在问题面包专项检查、食品摊贩专项整治,涵盖以米面粮油、肉类农产品及其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糕点、儿童食品、禁售野生动物等重点品种,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六、强化检测抽检和核查处置
加强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强化监测粮食样品抽检工作。加强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
七、强化突发事件处置
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融安县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培训暨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县食安办组织食安委相关成员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研判我县食品安全风险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编写食品风险提示。
八、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的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查处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案件。
九、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知识考试。重点自查一品一标、配方投料、食品添加剂管理、追溯体系信息记录等内容,要求企业填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安排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销售环节食品风险分级评定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销售环节开展食品风险分级评定和电子监管工作,指导食品经营者合规经营,保证食品安全。
3.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保健品非法会议销售专项整治、打击以中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以虚假宣传为手段的非法营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许可资质、索证索票、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宣贯力度,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十、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标准制修订情况。推动制定《地理标志产品融安金桔果园观光旅游服务规范》广西地方标准。
2.开展融安金桔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与国内地理标志权威专家合作交流,加强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宣传等促进项目;开展地理标志培训。
3.扩大“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宣传和保护力度。
4.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力度。
十一、加强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监管和事前报备工作
积极开展农村50人以上聚餐监管和督导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农村50人以上聚餐业务的培训等工作,确保我县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