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融国土告字[2023]2号
经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2023-20号 | 面积(平方米) | 5613.83 | 宗地坐落 | 融安县潭头乡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公共设施用地 | 所在区域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 ||
公共设施用地 | 5613.83 | 未评估地区 |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万元) | 35 | ||
起始价(万元) | 165 | 加价幅度(万元) | 5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5日12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若申请人不是在融安县注册的公司,竞得土地后必须在融安县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资或控股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申请人存在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禁止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1月04日到融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1月04日到融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0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融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G2023-20号地块:2023年10月31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05日12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起始价不含契税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费用,此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宗地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宗地红线内原有的水、电、燃气及通讯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四)各宗地具体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新兴路28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2-8112062 开户单位:融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序号 | 开 户 行 | 账 号 |
1 | 融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224612010104927276 |
2 | 广西农行融安县支行 | 20-152701040002312 |
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融安县融江北路支行 | 945003010000820088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安支行 | 45001628601052500522 |
5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安支行 | 805007512500001 |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