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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3-03-29 11:15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9日




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引导供应管理,结合《融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3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引导需求,

制定本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全面兼顾发展,对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宏观调控中的阀门作用,实现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打造产业发展平

台,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32.0391公顷以内。其中,商服用地12.161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2.8721顷,住宅用地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53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9.206公顷,工业用地5.5878公顷,医疗卫生

用地0.6809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23度各类建设用地严格按照《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供应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房地产开发用地、廉

租房用地和商业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

()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供应,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

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 用地项目鼓励利用土地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

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在供应计 划实施中,全程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跟踪

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供应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应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互相

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如外商投资项目或县重大项目)需调整供应计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商定调整供

应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1.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

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工业

用地



医疗

卫生

用地



廉租房用地


经济

适用房

用地

商品房

其他用地


332.0391


12.1611


42.8721


8


0


0


8


0


13.5312


249.206


5.5878


0.6809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一级类统计。



附件2



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公顷)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合计



332.0391





1

G2021-38-1

长安镇红卫村

4.4189

商业、绿地

划拨

2


2

G2022—49

长安镇桔乡路

2.413

公洪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2


3

G2022-46

长安镇隘面村

3.026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2


4

G2023—50

浮石镇工业园区

0.8771

工业

租赁

2


5

G2023—6

长安镇

0.6809

医疗卫生

划拨

2


6

G2023—1

潭头乡潭头村

0.2384

公共设施

划拨

2


7

G2023-2

长安镇新民村

0.0885

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

划拨

2


8

G2023-5

浮石镇工业园区

3.153

工业

挂牌出让

2


9

G2023—7

长安镇红卫村

0.0636

交通运输

划拨

2


10

G2023-8

浮石镇工业园区

3.8956

交通运输

划拨

2


11

G2023—9

长安镇隘面村

1.8073

交通运输

划拨

2


12

G2023—10

浮石镇工业园区

1.5577

工业

挂牌出让

4


13

G2023-11

长安镇红卫村

0.6494

商业

挂牌出让

4


14

G2023—12

长安镇红卫村

8.5294

仓储

挂牌出让

4


15

G2023-3

长安镇

0.23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5


16

G2023-4

长安镇

0.795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5


17

G2023-13

长安镇

3.065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5


18

G2023-7

长安镇新安村

5

住宅

挂牌出让

8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公顷)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19

G2023—14

长安镇新安村

3

住宅

挂牌出让

8


20

G2023—15

长安镇大坡村

33.33

工矿仓储

挂牌出让

8


21

G2023—16

高泽工业园

1.0127

工矿仓储

挂牌出让

8


22

G2023—21

长安镇大坡村

4

商业

挂牌出让

8


23

G2023—17

长安镇红卫村

3.0928

商业、绿地

挂牌出让

8


24

G2023—18

大良镇、浮石镇、沙子乡、东起乡

3.6698

公共设施用地

划拨

11


25

G2023—19

大坡乡、浮石镇、泗顶镇

125.3739

交通运输

划拨

11


26

G2023—20

长安镇、大将镇、雅瑶乡

118.0656

交通运输

划拨

11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二级类统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土地供应计划

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03-29 11:15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9日




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引导供应管理,结合《融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3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引导需求,

制定本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全面兼顾发展,对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宏观调控中的阀门作用,实现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打造产业发展平

台,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32.0391公顷以内。其中,商服用地12.161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2.8721顷,住宅用地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53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9.206公顷,工业用地5.5878公顷,医疗卫生

用地0.6809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23度各类建设用地严格按照《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供应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房地产开发用地、廉

租房用地和商业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

()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供应,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

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 用地项目鼓励利用土地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

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在供应计 划实施中,全程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跟踪

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供应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应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互相

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如外商投资项目或县重大项目)需调整供应计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商定调整供

应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1.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

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工业

用地



医疗

卫生

用地



廉租房用地


经济

适用房

用地

商品房

其他用地


332.0391


12.1611


42.8721


8


0


0


8


0


13.5312


249.206


5.5878


0.6809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一级类统计。



附件2



融安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公顷)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合计



332.0391





1

G2021-38-1

长安镇红卫村

4.4189

商业、绿地

划拨

2


2

G2022—49

长安镇桔乡路

2.413

公洪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2


3

G2022-46

长安镇隘面村

3.026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2


4

G2023—50

浮石镇工业园区

0.8771

工业

租赁

2


5

G2023—6

长安镇

0.6809

医疗卫生

划拨

2


6

G2023—1

潭头乡潭头村

0.2384

公共设施

划拨

2


7

G2023-2

长安镇新民村

0.0885

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

划拨

2


8

G2023-5

浮石镇工业园区

3.153

工业

挂牌出让

2


9

G2023—7

长安镇红卫村

0.0636

交通运输

划拨

2


10

G2023-8

浮石镇工业园区

3.8956

交通运输

划拨

2


11

G2023—9

长安镇隘面村

1.8073

交通运输

划拨

2


12

G2023—10

浮石镇工业园区

1.5577

工业

挂牌出让

4


13

G2023-11

长安镇红卫村

0.6494

商业

挂牌出让

4


14

G2023—12

长安镇红卫村

8.5294

仓储

挂牌出让

4


15

G2023-3

长安镇

0.23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5


16

G2023-4

长安镇

0.795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5


17

G2023-13

长安镇

3.065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划拨

5


18

G2023-7

长安镇新安村

5

住宅

挂牌出让

8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公顷)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供地时间

备注

19

G2023—14

长安镇新安村

3

住宅

挂牌出让

8


20

G2023—15

长安镇大坡村

33.33

工矿仓储

挂牌出让

8


21

G2023—16

高泽工业园

1.0127

工矿仓储

挂牌出让

8


22

G2023—21

长安镇大坡村

4

商业

挂牌出让

8


23

G2023—17

长安镇红卫村

3.0928

商业、绿地

挂牌出让

8


24

G2023—18

大良镇、浮石镇、沙子乡、东起乡

3.6698

公共设施用地

划拨

11


25

G2023—19

大坡乡、浮石镇、泗顶镇

125.3739

交通运输

划拨

11


26

G2023—20

长安镇、大将镇、雅瑶乡

118.0656

交通运输

划拨

11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二级类统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