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土地供应引导供应管理,结合《融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引导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全面兼顾发展,对2024年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再宏观调控中的阀门作用,实现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打造产业大发展,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土地供应总量
2024年度我县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76.9032公顷以内。
(二)土地供应结构
2024年度我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77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5.8398公顷,住宅用地1.459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21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23.9035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24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按照《融安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业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详见附件1),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其它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用地项目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土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在计划实施中,对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全程保障,跟踪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规、住建、发改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用地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特殊情况(如外商投资项目或县重大项目)需调整年度供地计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1.融安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表
2.融安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宗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