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七)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缓慢。部分县(区)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指标完成进展较慢,截至2023年9月,柳南区、鱼峰区任务指标完成率不足30%。
二、责任单位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制定了《关于分解融安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的函》,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投资公司等运维主体单位,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维管护工作。
2.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情况的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台账记录,2024年6月完成对融安县列入运行考核的17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上半年出水采样监测,长安镇大洲村大洲屯、大将镇龙妙村龙妙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因设备故障,未完成采样,其余15套设施经广西益全检测评介有限公司采样检测,均达到排放标准。
3.针对长安镇大洲村大洲屯、大将镇龙妙村龙妙屯存在问题,融安生态环境局及时督促运维单位,分类施策,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大洲村完成3处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更换鼓风机6台,加装了6套消声器,龙妙村龙妙屯完成污水收集管网淤泥清理,疏通管网420米,对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新和替换,更换自吸泵8台,MBR膜组件一套,并维护更新了设备运行程序系统,总体整改工作于2024年10月整改完毕,大洲村大洲屯、龙妙村龙妙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已正常运行。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0月30日,由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成自行验收组,通过对融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台账进行审阅,并对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报告进行查阅,认为融安县已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帐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8136501。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