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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林业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七)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 融安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4-12-17 10:30   

一、2024年度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6月底前依法确定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并编制总体规划,但目前16个自然保护地中,仅有6个已编制总体规划,其余还未编制或规划已过期。

二、牵头单位

融安县林业局

三、整改情况

融安县林业局严格按照《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区林勘设计院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跟进审查进展情况。现广西红茶沟国家森林公园已完成规划修编送审稿,并于2024年3月29日上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广西三锁县级自然保护区已完成规划修编送审稿,于2024年11月29日上报至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核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17日,融安县林业局组织有关部门,精干技术人员,对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七)相关整改工作台账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我县完成了广西红茶沟国家森林公园和广西三锁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修编送审稿,现已上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批。因此认为上述反馈问题已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柳办﹝2024﹞37号)和《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融办〔2024〕26号)有关问题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具备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8113253

                        融安县林业局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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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

融安县林业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七)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融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12-17 10:30 

一、2024年度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6月底前依法确定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并编制总体规划,但目前16个自然保护地中,仅有6个已编制总体规划,其余还未编制或规划已过期。

二、牵头单位

融安县林业局

三、整改情况

融安县林业局严格按照《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区林勘设计院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跟进审查进展情况。现广西红茶沟国家森林公园已完成规划修编送审稿,并于2024年3月29日上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广西三锁县级自然保护区已完成规划修编送审稿,于2024年11月29日上报至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核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17日,融安县林业局组织有关部门,精干技术人员,对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七)相关整改工作台账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我县完成了广西红茶沟国家森林公园和广西三锁县级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修编送审稿,现已上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批。因此认为上述反馈问题已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柳办﹝2024﹞37号)和《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融办〔2024〕26号)有关问题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具备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8113253

                        融安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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