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 融安县2022年第二次污染天气黄色 预警(Ⅲ级)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9月18日至9月21日大气扩散条件转差,预计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持续高于100,可能发生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Q3和PM10,达到启动《融安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Ⅲ级)的预警条件。经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即日(9月18日)起启动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程序,请各单位立即按照《融安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做好以下重点管控应对工作:
一、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
强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化工、家具和木材加工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企业执法检查,对未正常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要求停产整治。加强夜间(夜间20时-次日6时)氮氧化物排放监管,鼓励、引导企业采取措施提升夜间氮氧化物治理效率,降低排放浓度,减少氮氧化物夜间累积。
二、强化道路清洗保洁
加强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洒水保湿,增加洒水频次和洒水量,重点保持监测站点(县初级中学)周边道路路面湿润。重要时段(12:00—18:00)增加道路洒水和高空雾炮增湿喷淋作业频次。
三、汽修错峰喷涂、加油站错峰卸油
县城建成区内的汽车维修服务行业在上午8时—下午17时内停止喷漆、烤漆作业,已安装使用高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除外。建成区内加油站严格做好油气回收工作,上午10时—下午17时错峰卸油。
四、室外喷涂、沥青铺路和道路划线等错峰作业
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和桥梁等工程在上午8时—下午17时内停止室外喷涂、沥青铺路和道路划线等作业,使用低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涂料产品的除外。
五、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
开展路检执法,监测站点(县初级中学)周边重点区域严格管控柴油货车。
六、加强面源污染排查治理
针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开展排查,及时制止和纠正污染环境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针对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扬尘问题开展巡检,督促相关单位、个人严格落实扬尘管控要求。加强对黄土裸露、“三车”撒漏、违规清运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未严格落实控尘措施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八、加强站点周边环境管理
加强对空气自动监测站(县初级中学)周边污染源排查,有针对性地抓好污染源管控,时时关注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紧盯AQI小时值和日累计值变化,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站点周边重点管控区域内大气污染问题。
九、加强信息报送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总结
应急期间,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开展应对工作简要情况及图片报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微信群。对于不按要求落实预警应对措施,导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加重的,将按相关要求进行通报处理。
联系电话:县大气办0772-8129962。
融安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2年9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