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 2023年第二次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Ⅲ级)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2023年2月1日至2月2日,预计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持续高于100,可能发生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达到启动《融安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Ⅲ级)的预警条件。经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即日(2月1日)起启动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程序,请各单位立即按照《融安县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做好以下重点管控应对工作:
一、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禁烧区、限烧区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其他农林废弃物。各乡(镇)要加强落实禁烧网格员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露天焚烧行为;长安镇要重点抓好县初级中学监测站点周边村屯的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督促网格员主动开展巡查管控;县城管执法局加强对秸秆焚烧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抓好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警示。各乡(镇)农业病虫害焚烧防控,林业“炼山”全部暂停,污染天气过程结束后方可按相关规定继续实施。
二、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针对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扬尘问题开展巡检,重点做好县初级中学监测站点周边河西广场、三桥项目等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督促相关单位、个人严格落实扬尘管控要求。加强对黄土裸露、“三车”撒漏、违规清运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未严格落实控尘措施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
三、强化道路清洗保洁
加强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洒水保湿,增加洒水频次,重点保持监测站点(县初级中学)周边主要道路路面湿润。在上下班高峰期到来前,重点区域和城区主要道路必须开展洒水保湿作业。结合实际扩大洒水抑尘范围,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城乡结合区域安排清洗降尘。
四、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
加强工业源排放管控,处置工业企业超标排放行为,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加强面源污染排查治理
针对露天烧烤、餐饮油烟开展排查,及时制止和纠正污染环境空气的违法违规行为;监测站点(县初级中学)周边重点区域严格管控柴油货车。
六、加强站点周边环境管理
加强对空气自动监测站(县初级中学)周边污染源排查,有针对性地抓好污染源管控,时时关注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紧盯AQI小时值和日累计值变化,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站点周边重点管控区域内大气污染问题。
七、加强信息报送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总结
应急期间,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开展应对工作简要情况及图片报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微信群。对于不按要求落实预警应对措施,导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加重的,将按相关要求进行通报处理。
联系电话:县大气办0772-8129962。
融安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