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关于印发《融安县2019年春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融大气办〔2019〕5号

来源: 环保局  |   发布日期: 2019-01-25 17:03    |  作者: 环保局


融安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完成自治区及柳州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实现融安县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依据《柳州市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11日至2019410日。

二、攻坚目标

深化各类大气污染源整治,通过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实现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高,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消除春节期间的重度污染天气,污染天数同比大幅减少。

三、基本思路

对照《柳州市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巩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等6个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执法监管,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为完成自治区及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优良天数比率、PM2.5)打下坚实基础。

四、重点任务

(一)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行动

按照自治区及柳州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要求,依法制定印发实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行动方案,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加强执法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春节期间,要采取非常措施,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开展方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烟花爆竹禁燃宣传标语,在学校、单位、街区等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保护环境氛围。(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行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要制定和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细化村屯的监管责任,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密切监测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巡查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抓好榨季蔗叶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蔗叶禁烧管理工作方案,统一加强管理,统一综合利用,统一处理处置。加强行业指导,对蔗叶的综合开发利用给予支持,全面实施甘蔗机械化收割、甘蔗秸秆破碎还田和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三)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要将城市扬尘管控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完善扬尘管控机制体制,建立施工工地信息化监控平台,实行建筑工地动态清单化管理。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依法依规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大力推进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作业,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70%以上。加快修缮、硬化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对运输渣土、煤炭、矿石、砂石等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严格依法处罚。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门前实行三包,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市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四)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推进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研究制定污染天气过程期间重型柴油车绕行方案,在污染天气过程及时启动方案并实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要建立打击黑加油站点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开展船用燃料油使用监管,严控船舶使用不合格燃油行为。(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经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五)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本辖区散乱污清单,进一步完善认定标准和明确整改要求,分类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整治城市及周边散乱污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对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和砖瓦、石灰、水泥、铸造、回转窑等行业工业炉窑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水泥、砖瓦、碳酸钙、选矿等企业的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等环节的巡查检查频次,严格执行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紧盯污染过程重点时段,对火电、钢铁、水泥、砖瓦、木材加工、制糖等高排放企业,特别是城市建成区内的企业,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牵头单位:县环保局、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六)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专项行动

根据自治区及柳州市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强化融安县本级预测预报工作,县环保与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定期分析空气质量趋势,开展48小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和一周空气质量研判,为区域空气污染预警和保障措施落实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各乡(镇)、泗顶矿区管理处及各部门要紧盯预报预警信息,紧盯环境监测站点数据变化,要按照应急预案和应对方案,联防联控,提前采取行动和措施,确保污染过程减峰削峰。在污染天气过程期间,要重点严格查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露天烧烤、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偷排漏排、随意炼山等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细化应急减排措施,依法依规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依法依规采取差异化或错峰生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林业局、农业局、市容局、交通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是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攻坚合力。按照管发展要管环保、管生产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二)严格考核问责。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问责预警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环境问题突出,问题整改缓慢的乡(镇)和单位进行将采取约谈、问责预警等措施。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快建成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加速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布点工作,实现全覆盖式网格精准监控。要邀请自治区、柳州市专家团队,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精准解析并提供针对性管控建议,为科学、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环境空气监测网络的作用,对节日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监控,做好每日预报发布、污染天气预警预报、重大节庆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和环境空气质量周报等工作。

(四)加强跟踪调度和信息公开。定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改善情况向社会发布。在重污染天气及连续污染天气应急时段,对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各乡(镇)、泗顶矿区管理处及各部门要建立调度机制,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快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攻坚行动情况报送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泗顶矿区管理处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宣传报道并抓好落实。要通过电视、广播、两微平台或其他媒介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政策措施和规划

关于印发《融安县2019年春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融大气办〔2019〕5号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9-01-25 17:03  作者:环保局


融安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完成自治区及柳州市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实现融安县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依据《柳州市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11日至2019410日。

二、攻坚目标

深化各类大气污染源整治,通过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实现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高,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消除春节期间的重度污染天气,污染天数同比大幅减少。

三、基本思路

对照《柳州市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巩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等6个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执法监管,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为完成自治区及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优良天数比率、PM2.5)打下坚实基础。

四、重点任务

(一)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行动

按照自治区及柳州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要求,依法制定印发实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行动方案,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加强执法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春节期间,要采取非常措施,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开展方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烟花爆竹禁燃宣传标语,在学校、单位、街区等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保护环境氛围。(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行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要制定和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细化村屯的监管责任,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密切监测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巡查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抓好榨季蔗叶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蔗叶禁烧管理工作方案,统一加强管理,统一综合利用,统一处理处置。加强行业指导,对蔗叶的综合开发利用给予支持,全面实施甘蔗机械化收割、甘蔗秸秆破碎还田和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三)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要将城市扬尘管控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完善扬尘管控机制体制,建立施工工地信息化监控平台,实行建筑工地动态清单化管理。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依法依规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大力推进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作业,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70%以上。加快修缮、硬化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对运输渣土、煤炭、矿石、砂石等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严格依法处罚。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门前实行三包,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市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四)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推进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研究制定污染天气过程期间重型柴油车绕行方案,在污染天气过程及时启动方案并实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要建立打击黑加油站点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开展船用燃料油使用监管,严控船舶使用不合格燃油行为。(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经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五)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本辖区散乱污清单,进一步完善认定标准和明确整改要求,分类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整治城市及周边散乱污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对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和砖瓦、石灰、水泥、铸造、回转窑等行业工业炉窑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水泥、砖瓦、碳酸钙、选矿等企业的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等环节的巡查检查频次,严格执行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紧盯污染过程重点时段,对火电、钢铁、水泥、砖瓦、木材加工、制糖等高排放企业,特别是城市建成区内的企业,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牵头单位:县环保局、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六)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专项行动

根据自治区及柳州市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强化融安县本级预测预报工作,县环保与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定期分析空气质量趋势,开展48小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和一周空气质量研判,为区域空气污染预警和保障措施落实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各乡(镇)、泗顶矿区管理处及各部门要紧盯预报预警信息,紧盯环境监测站点数据变化,要按照应急预案和应对方案,联防联控,提前采取行动和措施,确保污染过程减峰削峰。在污染天气过程期间,要重点严格查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露天烧烤、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偷排漏排、随意炼山等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细化应急减排措施,依法依规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依法依规采取差异化或错峰生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林业局、农业局、市容局、交通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是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攻坚合力。按照管发展要管环保、管生产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二)严格考核问责。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问责预警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环境问题突出,问题整改缓慢的乡(镇)和单位进行将采取约谈、问责预警等措施。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快建成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加速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布点工作,实现全覆盖式网格精准监控。要邀请自治区、柳州市专家团队,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精准解析并提供针对性管控建议,为科学、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环境空气监测网络的作用,对节日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监控,做好每日预报发布、污染天气预警预报、重大节庆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和环境空气质量周报等工作。

(四)加强跟踪调度和信息公开。定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改善情况向社会发布。在重污染天气及连续污染天气应急时段,对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各乡(镇)、泗顶矿区管理处及各部门要建立调度机制,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快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攻坚行动情况报送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泗顶矿区管理处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宣传报道并抓好落实。要通过电视、广播、两微平台或其他媒介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