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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融安县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来源: 融安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2-01-17 10:25    |  作者: 融安生态环境局

融安大气办〔20222

关于开展融安县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志愿服务活动通知

融安县公安局,融安生态环境局,长安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加强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污染,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和要求决定2022年春节前夕在烟花爆竹禁放区重点区域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集中宣传时间

20221月19

二、宣传范围

长安镇大巷村中村、下村屯,新安村北府、余家屯,新民社区三区、四区。

三、宣传内容

    入户向群众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向群众讲解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违规燃放的处罚条款内容,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共建绿色文明家园。

参加人员

融安县公安局9人、融安生态环境局18人长安镇大巷村村干4人、新安村村干3人、新民社区干部2人。

五、集合时间、地点

2022年1月19日上午9:00分别在长安镇大巷村村委会、新安村村委会、新民社区居委集中。

、其他事项

请所有参加宣传活动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县公安局人员着制服,其余人员穿戴志愿者马甲(由生态环境局提供),融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准备宣传资料及活动横幅。各单位1184点前将参加人员回执通过OA发送至融安生态环境局,村、社区参加人员回执由长安镇负责收集并报送

未尽事宜,请与融安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人:韩柳青联系电话:18078226277。

附件:参加人员回执

融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代)

2022117



政策措施和规划

关于开展融安县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来源:融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1-17 10:25  作者:融安生态环境局

融安大气办〔20222

关于开展融安县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志愿服务活动通知

融安县公安局,融安生态环境局,长安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加强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污染,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和要求决定2022年春节前夕在烟花爆竹禁放区重点区域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集中宣传时间

20221月19

二、宣传范围

长安镇大巷村中村、下村屯,新安村北府、余家屯,新民社区三区、四区。

三、宣传内容

    入户向群众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向群众讲解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违规燃放的处罚条款内容,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共建绿色文明家园。

参加人员

融安县公安局9人、融安生态环境局18人长安镇大巷村村干4人、新安村村干3人、新民社区干部2人。

五、集合时间、地点

2022年1月19日上午9:00分别在长安镇大巷村村委会、新安村村委会、新民社区居委集中。

、其他事项

请所有参加宣传活动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县公安局人员着制服,其余人员穿戴志愿者马甲(由生态环境局提供),融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准备宣传资料及活动横幅。各单位1184点前将参加人员回执通过OA发送至融安生态环境局,村、社区参加人员回执由长安镇负责收集并报送

未尽事宜,请与融安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人:韩柳青联系电话:18078226277。

附件:参加人员回执

融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代)

20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