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融安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 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桂环发〔2022〕56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融安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远昭 副县长
副组长:谢振兴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东传 融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瑞华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文强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伟刚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毛凤秋 融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苏珍燕 长安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覃玉强 板榄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韦洪格 雅瑶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阳 梅 大将镇乡风文明建设专责组组长(兼)、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竞艺 大坡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覃 爽 浮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许砚香 泗顶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黄健华 沙子乡武装部部长
廖云川 桥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钟珍妮 东起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 爽 大良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韦建达 潭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二、主要职责
认真落实广西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建设工作的部署,组织我县辖区内建制镇(含乡)、建制村开展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示范村申报工作,对辖区内已获评的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示范村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融安生态环境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和督促成员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主任由龙东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瑞华、黄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县级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