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何毅等4位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优质稻产业链烘干和储运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号)收悉,经研究并商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县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烘干产能和储备中转能力的建议
一是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始终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励企业结合实际不断扩大投资、增加产能。目前我县大良镇已成立有两家集代烘干、代销售、代运输、代储存、代销售为一体的产后服务企业,为大良镇、潭头乡两个粮食主产乡镇的农户提供服务。这两家服务企业烘干处理能力为320吨/日,其中柳州市嘉泓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烘干处理能力为270吨/日,融安县盛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烘干处理能力为50吨/日。大良镇、潭头乡两个乡镇年早稻种植面积约4.65万亩,晚稻种植面积约1.8万亩,年粮食产量约3.2万吨,商品粮约1.8万吨(其中早稻商品粮约1.5万吨、早稻商品粮约0.3万吨),目前两家企业烘干能力尚未满足商品早稻烘干处理需求。我局于2020年为盛丰公司争取到190万元的粮食产业服务资金用于购置烘干设备,嘉泓公司为今年重点推进的新增企业投资项目。我局将一如既往多渠道努力争取上级各类扶持资金,全力支持龙头企业扩大产能、做大做强。二是鼓励各乡镇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购置烘干设备入股或租赁方式与龙头企业合作,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经过调研,盛丰公司等企业有意愿在大良或潭头建设一个大型的常备储运仓,但目前项目选址和用地指标是难点。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企业做好跟踪指导和服务,在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给予用地指标支持。
二、关于支持建设村屯烘干设施和储运场所的建议
建设村屯粮食烘干设施和储运场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9号)“二、主要任务,(一)产业发展专项行动,1.粮食安全保障工程。”的资金支持方向;已撤并形成闲置的村小校舍,目前由乡镇政府管理、预留为教育用地的校舍,不能用为烘干、储运场所使用,已划拨给乡镇的校舍,由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使用。建议潭头乡人民政府围绕自治区资金支持方向谋划项目,从已划拨给乡镇的校舍中筛选项目选址,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至少要完成可研批复),争取申报2024年度乡村振兴资金支持,项目业主可以是乡政府,或是村集体(列为村集体经济项目)。我局将为项目谋划和推进实施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感谢代表们对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工作的关心,恳请代表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