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企业领取就业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就业创业补贴管理细则》文件,对符合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及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经县人才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审核,现将以下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30日,如对公示企业领取补贴资格或金额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1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7工作日)
邮寄材料地址:融安县广场东路3号
邮政编码:545400
联系电话:0772-813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