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融安县房建市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分析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及我县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监管,我局进行了2024年融安县房建市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一、抽查时间
2024年9月9日
二、抽查内容
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文件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重点检查规避招标、未招先建、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串标转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操控,招标投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审专家违规收取专家费用和招标人违规支付专家费用等社会关注度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三、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查项目,抽查项目按照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20%的比例抽查1个项目,项目名称为融安县河勒村委至大洲浮桥段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一)好的方面
1.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面。所抽检项目均按要求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严格落实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要求。
2.使用自治区发布招标文件范本方面。抽检未发现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未发现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等问题。
3.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履职方面。招标单位在招标前均签订廉政承诺书,在招标全过程认真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流程、标准完成业务工作;评标专家按照评标办法评审,未发现评分畸高畸低情形以及违规收取专家费用和招标人违规支付专家费用等问题。
(二)发现问题
在所抽查的融安县河勒村委至大洲浮桥段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招投标情况报告招标人未盖章;
2.缺专职投标员诚信核查资料;
3.缺招标代理与评标专家的开标资料移交签收手续。
四、处理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相关责任方严格落实责任进行整改。
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