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融乡村指发〔2024〕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4-04-05 15:30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文件

融乡村指发〔20241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附件: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2024329

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4年是五年过渡期的第四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下简称“衔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新的变化,全县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强责任、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争先进”,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长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强责任,持续用力有效推进工作

(一)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抓好《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县级抓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压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明确主攻方向,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专责小组落实推动、各行业部门履行职责和作用。强化人才保障,加强驻村工作队培训和学习,抓好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管好用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队伍。制定帮扶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细化帮扶干部的责任,切实提升帮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衔接工作“包抓包核包过”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完善重点任务指标、脱贫户(监测对象)精准帮扶、产业帮扶项目管理“包抓”“包核”“包过”工作方案,拧紧责任链条,落实工作推进细则,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衔接各项工作。

(三)建立“月通报月调度月清单”经常性推进工作机制。3月至9月的年度工作集中推进期,每月对衔接工作重点指标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各乡(镇)工作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进行工作调度(提醒),每月印发“月工作清单”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序时进度要求,确保衔接工作各项重点任务指标按照序时进度完成。

(四)严格考核评估和抓好问题整改。严格开展巩固脱贫成果考核评估,加强衔接重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统筹抓好2023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国务院综合督查、暗访、审计,以及自治区和柳州市考核评估、督查暗访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落实推动有效衔接工作提质增效。

二、守底线,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一)开展防贫帮扶提升行动。

1.强化排查,实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督促乡镇组织村级等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每月常态化排查工作,按上级部署组织开展第一季度遍访工作。组织行业部门开展线上排查预警工作。做到排查全覆盖,排查精准,发现风险及时纳入,风险消除及时解除。

2.加强帮扶联系工作,严格落实帮扶联系工作制度,压实帮扶责任,提升群众满意度。各单位、各乡(镇)按照文件规定及时(在2024年上级关于开展帮扶工作新文件未下发前按照2023年帮扶文件执行)组织帮扶人开展入户帮扶工作,加强与农户的感情沟通,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各项工作的认可度。

3.抓好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工作。抓好日常监督、月度抽查、数据共享、季度分析、集中清洗、限期修改等工作,每月至少开展3次数据清洗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数据,及时函告相关乡镇,督促各乡(镇)开展举一反三整改工作,确保信息数据账实相符。

(二)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1巩固教育保障成果。全面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确保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动态清零。落实送教上门、教育资助等各项教育保障政策。

2巩固医疗保障成果。落实防贫监测机制,做好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保参保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符合参保条件对象100%参保,落实分类参保资助。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政策,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综合帮扶政策。

3巩固住房保障成果。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确保危房不住人。继续开展危房拆除专项行动,结合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4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出现季节性缺水、整村连片停水、断水或严重水质超标等问题,确保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三)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1.开展就业动态监测和防贫监测。实施防返贫预警机制,对监测对象实施重点就业帮扶,实现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加强就业帮扶,拓宽就业渠道。发挥零工驿站平台优势,为搬迁群众提供灵活就业务工岗位。加强搬迁群众技能培养力度,提高搬迁群众的生产技能。重点关注安置点就业困难的特殊群体,保障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

2.提升“九个中心”和“农事城办”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水平。简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积极探索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将搬迁户家庭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的有效做法。

3.加快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大力推进融康社区楼面整体防水提升工程和公共基础照明项目的实施,开展安置点公共排污主管道升级工作,完善长锌安置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安置点综合整治。完善和推广“积分制”,常态化开展安置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引导搬迁群众逐步改掉“陈规陋习”。加强物业管理,增强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力度,统筹做好物业报修工作,规范物业管护台账。加强治安巡逻,常态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安置点社会秩序,营造安全生活环境。

三、增动力,持续推动增收促进发展

(一)推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1.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脱贫人口监测增收工作专班作用,强化组织领导,每月召开增收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增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推动干部帮扶群众稳脱贫、抓发展、促增收,促进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不断提升脱贫群众满意度认可度。科学制定合理增收帮扶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细化帮扶政策措施,保障工作力量,强化监测预警。乡、村两级要组织帮扶干部落实脱贫人口增收和帮扶政策措施、要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做实入户帮扶、政策宣传、收支登记、监测分析等具体工作。

2.抓实收入信息采集。坚持“实事求是、规范可靠、匹配可信”工作原则,严格把好脱贫人口收入采集关、统计关、核实关。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工作总体上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重点做好脱贫人口收入数据失真排查整治,加强收入信息采集阶段的审核把关,各单位、各乡(镇)重点督促帮扶责任人进一步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按月精准登记收入,不虚登、不漏登、收入登记真实可靠,确保收入数据群众认可(待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业务管理系统的电子帮扶手册开放收入录入功能后及时进行收入采集录入)。

3.强化调度分析。进一步优化完善调度分析机制,充分利用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含广西防返贫APP)收入统计、收入监测功能,每月开展收入分析,形成疑似收入数据问题清单,下发到乡镇核实整改。

4.加强增收帮扶。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关于调整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和增收帮扶重点对象监测工作步骤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扣《融安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全面抓好各项帮扶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有效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持开发式帮扶为主,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引导脱贫人口进一步融入产业就业发展格局,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巩固务工收入,提升转移收入,挖掘财产收益,有效减少经营支出,全面发力加快提高脱贫人口收入水平。重点关注和加强对人均纯收入下降脱贫户、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户以及易地搬迁群众三类群体的帮扶,逐户建立增收档案,充分挖掘资源要素和增收空间,优先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于增收困难的采取增加产业帮扶、以工代赈、灾后恢复生产、大病救助、集体经济收益分红及合理调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方式进行针对性帮扶,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二)开展产业帮扶提升行动。重点支持金桔、螺蛳粉原材料、中草药等特色产业升级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中央衔接资金产业占比不低于65%,自治区衔接资金产业占比不低于50%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要求,分类指导帮扶产业发展,加强帮扶产业项目建设管理,解决好“建而不成、成而不用、用而不好”问题。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立足林果粮畜中药材等特色资源,优化调整和巩固提升县级“5”、村级“3”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和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强化到户产业帮扶措施落实,确保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至少得到1项以上的有效帮扶,脱贫群众特色产业覆盖率、产业帮扶覆盖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加强产业服务支撑,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融安金桔、大坡飞鸡等融安特色产业,推进生产和加工协同发展,不断拓宽发展路径,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持续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和集体“三资”清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

(三)开展就业帮扶提升行动加强劳务输出组织,确保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与2023年相比总体稳定。落实好“点对点”输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税费减免、脱贫人口创业补助等政策。加强和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发挥粤桂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作用,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做好务工信息排查,注重精准就业帮扶,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有就业意愿的2024年雨露计划毕业生和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分类开展培训,提升脱贫群众技能素质。充分发挥融安零工驿站作用,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就业难的脱贫户(监测户)就业。

(四)集中资源力量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推动粤桂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帮扶力量倾斜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村发展。落实好上级下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年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合法用地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并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落实好财政、金融、人才、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集中支持政策,持续推进重点乡村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补短板促发展项目,2024年补短板促振兴项目力争20246月底前开工率达50%以上,11月底前完工率达80%以上(除跨年度项目外)。持续配合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员选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乡镇倾斜。

(五)加强粤桂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帮扶。积极推动遂溪—融安召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制定全年协作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清单。加快推进粤桂协作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一进度三效果”要求(抓好项目进度,注重项目的建设效果、带农益农效果和粤桂协作的宣传效果),确保当年资金使用进度达到自治区序时进度要求。广东财政帮扶资金用于产业项目的比例达到60%以上。持续推进粤桂协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等重点工作。通过东部地区协调,引导到融安投资的企业不低于10家(2024年以来新的企业或往年落地今年有新到位投资额的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进一步推进开展“我在广西有个园”活动。推动遂溪—融安结对镇、村、学校、医院、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展实质性结对帮扶。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圳品”。年内消费帮扶、就业帮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数额不低于去年实际完成数。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定点帮扶、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帮扶资源向乡村振兴脱贫村倾斜,凝聚合力促进协同发展。

(六)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保障。大力争取上级衔接资金支持,保持县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衔接资金倾斜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规范和强化资金管理,按序时进度要求扎实推进财政衔接资金支出。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富农产业贷监管,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回收处置,积极发挥金融帮扶作用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重视对项目合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度项目5月底前开工率达100%,年底项目完工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产业项目帮扶提升常态化指导。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及时落实管护责任,开展经营性和公益性资产绩效化管理,定期完成资产巡查。

四、促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有效推进自治区“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和《融安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一要分类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二要重点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个精品村、8个示范村、30个提升村三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完善农民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分类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稳步推进户厕改造,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励模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积极推广“党建+网格+数字化”和“三会兴屯”治理模式,宣传推广网格议事协商“融议心安”品牌,深入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网格员培训,持续运用“五微”基层社会“微治理”融安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浦江经验”,完善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严格落实“321”化解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把“两制一化”(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作为乡村治理重要抓手,在清单制100%覆盖基础上提质增效,结合实际探索将积分管理与党员群众评先评优、集体经济收益奖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挂钩,力争积分制覆盖率达70%。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快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建设平安乡村,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开展一村一警务助理培训。

五、争先进,重点指标力排全区全市前列

(一)创先争优抓各项衔接重点工作。重点关注防返贫监测数据质量、衔接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开工完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产业帮扶、务工就业、防贫监测、粤桂协作、宣传信息等重点指标任务,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序时任务并力争在全区全市排名靠前。

(二)强化宣传和典型亮点培育。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加速提高5G在行政村的通达率,加快5G技术在农业农村多领域的广泛应用,不断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整合内宣外宣资源,完善全媒体宣传矩阵,通过“新媒体+”赋能乡村振兴,聚焦“一果一木一草”主导产业、“融议心安”模式等工作亮点宣传融安。抓好涉及乡村振兴舆情和信访问题的应对处置工作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2024329日印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规划

融乡村指发〔2024〕1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4-04-05 15:30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文件

融乡村指发〔20241


关于印发《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附件: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2024329

融安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4年是五年过渡期的第四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下简称“衔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新的变化,全县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强责任、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争先进”,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长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强责任,持续用力有效推进工作

(一)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抓好《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县级抓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压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明确主攻方向,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专责小组落实推动、各行业部门履行职责和作用。强化人才保障,加强驻村工作队培训和学习,抓好驻村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管好用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队伍。制定帮扶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细化帮扶干部的责任,切实提升帮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开展衔接工作“包抓包核包过”专项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完善重点任务指标、脱贫户(监测对象)精准帮扶、产业帮扶项目管理“包抓”“包核”“包过”工作方案,拧紧责任链条,落实工作推进细则,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衔接各项工作。

(三)建立“月通报月调度月清单”经常性推进工作机制。3月至9月的年度工作集中推进期,每月对衔接工作重点指标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各乡(镇)工作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进行工作调度(提醒),每月印发“月工作清单”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和序时进度要求,确保衔接工作各项重点任务指标按照序时进度完成。

(四)严格考核评估和抓好问题整改。严格开展巩固脱贫成果考核评估,加强衔接重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统筹抓好2023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国务院综合督查、暗访、审计,以及自治区和柳州市考核评估、督查暗访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落实推动有效衔接工作提质增效。

二、守底线,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一)开展防贫帮扶提升行动。

1.强化排查,实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督促乡镇组织村级等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每月常态化排查工作,按上级部署组织开展第一季度遍访工作。组织行业部门开展线上排查预警工作。做到排查全覆盖,排查精准,发现风险及时纳入,风险消除及时解除。

2.加强帮扶联系工作,严格落实帮扶联系工作制度,压实帮扶责任,提升群众满意度。各单位、各乡(镇)按照文件规定及时(在2024年上级关于开展帮扶工作新文件未下发前按照2023年帮扶文件执行)组织帮扶人开展入户帮扶工作,加强与农户的感情沟通,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各项工作的认可度。

3.抓好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工作。抓好日常监督、月度抽查、数据共享、季度分析、集中清洗、限期修改等工作,每月至少开展3次数据清洗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数据,及时函告相关乡镇,督促各乡(镇)开展举一反三整改工作,确保信息数据账实相符。

(二)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1巩固教育保障成果。全面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确保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动态清零。落实送教上门、教育资助等各项教育保障政策。

2巩固医疗保障成果。落实防贫监测机制,做好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保参保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符合参保条件对象100%参保,落实分类参保资助。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政策,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覆盖,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综合帮扶政策。

3巩固住房保障成果。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确保危房不住人。继续开展危房拆除专项行动,结合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4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出现季节性缺水、整村连片停水、断水或严重水质超标等问题,确保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三)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1.开展就业动态监测和防贫监测。实施防返贫预警机制,对监测对象实施重点就业帮扶,实现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加强就业帮扶,拓宽就业渠道。发挥零工驿站平台优势,为搬迁群众提供灵活就业务工岗位。加强搬迁群众技能培养力度,提高搬迁群众的生产技能。重点关注安置点就业困难的特殊群体,保障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

2.提升“九个中心”和“农事城办”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水平。简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积极探索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将搬迁户家庭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的有效做法。

3.加快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大力推进融康社区楼面整体防水提升工程和公共基础照明项目的实施,开展安置点公共排污主管道升级工作,完善长锌安置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安置点综合整治。完善和推广“积分制”,常态化开展安置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引导搬迁群众逐步改掉“陈规陋习”。加强物业管理,增强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力度,统筹做好物业报修工作,规范物业管护台账。加强治安巡逻,常态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安置点社会秩序,营造安全生活环境。

三、增动力,持续推动增收促进发展

(一)推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1.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脱贫人口监测增收工作专班作用,强化组织领导,每月召开增收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增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推动干部帮扶群众稳脱贫、抓发展、促增收,促进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不断提升脱贫群众满意度认可度。科学制定合理增收帮扶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细化帮扶政策措施,保障工作力量,强化监测预警。乡、村两级要组织帮扶干部落实脱贫人口增收和帮扶政策措施、要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做实入户帮扶、政策宣传、收支登记、监测分析等具体工作。

2.抓实收入信息采集。坚持“实事求是、规范可靠、匹配可信”工作原则,严格把好脱贫人口收入采集关、统计关、核实关。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工作总体上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重点做好脱贫人口收入数据失真排查整治,加强收入信息采集阶段的审核把关,各单位、各乡(镇)重点督促帮扶责任人进一步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按月精准登记收入,不虚登、不漏登、收入登记真实可靠,确保收入数据群众认可(待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业务管理系统的电子帮扶手册开放收入录入功能后及时进行收入采集录入)。

3.强化调度分析。进一步优化完善调度分析机制,充分利用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含广西防返贫APP)收入统计、收入监测功能,每月开展收入分析,形成疑似收入数据问题清单,下发到乡镇核实整改。

4.加强增收帮扶。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关于调整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和增收帮扶重点对象监测工作步骤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扣《融安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全面抓好各项帮扶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有效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持开发式帮扶为主,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引导脱贫人口进一步融入产业就业发展格局,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巩固务工收入,提升转移收入,挖掘财产收益,有效减少经营支出,全面发力加快提高脱贫人口收入水平。重点关注和加强对人均纯收入下降脱贫户、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户以及易地搬迁群众三类群体的帮扶,逐户建立增收档案,充分挖掘资源要素和增收空间,优先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于增收困难的采取增加产业帮扶、以工代赈、灾后恢复生产、大病救助、集体经济收益分红及合理调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方式进行针对性帮扶,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二)开展产业帮扶提升行动。重点支持金桔、螺蛳粉原材料、中草药等特色产业升级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中央衔接资金产业占比不低于65%,自治区衔接资金产业占比不低于50%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要求,分类指导帮扶产业发展,加强帮扶产业项目建设管理,解决好“建而不成、成而不用、用而不好”问题。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立足林果粮畜中药材等特色资源,优化调整和巩固提升县级“5”、村级“3”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和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强化到户产业帮扶措施落实,确保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至少得到1项以上的有效帮扶,脱贫群众特色产业覆盖率、产业帮扶覆盖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加强产业服务支撑,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融安金桔、大坡飞鸡等融安特色产业,推进生产和加工协同发展,不断拓宽发展路径,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和服务带动能力。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持续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和集体“三资”清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抓好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使用

(三)开展就业帮扶提升行动加强劳务输出组织,确保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与2023年相比总体稳定。落实好“点对点”输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税费减免、脱贫人口创业补助等政策。加强和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合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发挥粤桂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作用,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做好务工信息排查,注重精准就业帮扶,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有就业意愿的2024年雨露计划毕业生和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分类开展培训,提升脱贫群众技能素质。充分发挥融安零工驿站作用,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就业难的脱贫户(监测户)就业。

(四)集中资源力量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推动粤桂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帮扶力量倾斜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村发展。落实好上级下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年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合法用地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并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落实好财政、金融、人才、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集中支持政策,持续推进重点乡村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补短板促发展项目,2024年补短板促振兴项目力争20246月底前开工率达50%以上,11月底前完工率达80%以上(除跨年度项目外)。持续配合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员选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乡镇倾斜。

(五)加强粤桂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帮扶。积极推动遂溪—融安召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制定全年协作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清单。加快推进粤桂协作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一进度三效果”要求(抓好项目进度,注重项目的建设效果、带农益农效果和粤桂协作的宣传效果),确保当年资金使用进度达到自治区序时进度要求。广东财政帮扶资金用于产业项目的比例达到60%以上。持续推进粤桂协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等重点工作。通过东部地区协调,引导到融安投资的企业不低于10家(2024年以来新的企业或往年落地今年有新到位投资额的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进一步推进开展“我在广西有个园”活动。推动遂溪—融安结对镇、村、学校、医院、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展实质性结对帮扶。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圳品”。年内消费帮扶、就业帮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数额不低于去年实际完成数。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定点帮扶、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帮扶资源向乡村振兴脱贫村倾斜,凝聚合力促进协同发展。

(六)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保障。大力争取上级衔接资金支持,保持县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衔接资金倾斜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易地搬迁安置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规范和强化资金管理,按序时进度要求扎实推进财政衔接资金支出。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富农产业贷监管,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回收处置,积极发挥金融帮扶作用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重视对项目合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度项目5月底前开工率达100%,年底项目完工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产业项目帮扶提升常态化指导。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及时落实管护责任,开展经营性和公益性资产绩效化管理,定期完成资产巡查。

四、促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有效推进自治区“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和《融安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一要分类有序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二要重点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个精品村、8个示范村、30个提升村三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完善农民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分类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稳步推进户厕改造,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励模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积极推广“党建+网格+数字化”和“三会兴屯”治理模式,宣传推广网格议事协商“融议心安”品牌,深入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网格员培训,持续运用“五微”基层社会“微治理”融安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浦江经验”,完善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严格落实“321”化解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把“两制一化”(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作为乡村治理重要抓手,在清单制100%覆盖基础上提质增效,结合实际探索将积分管理与党员群众评先评优、集体经济收益奖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挂钩,力争积分制覆盖率达70%。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快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建设平安乡村,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开展一村一警务助理培训。

五、争先进,重点指标力排全区全市前列

(一)创先争优抓各项衔接重点工作。重点关注防返贫监测数据质量、衔接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开工完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产业帮扶、务工就业、防贫监测、粤桂协作、宣传信息等重点指标任务,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序时任务并力争在全区全市排名靠前。

(二)强化宣传和典型亮点培育。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加速提高5G在行政村的通达率,加快5G技术在农业农村多领域的广泛应用,不断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整合内宣外宣资源,完善全媒体宣传矩阵,通过“新媒体+”赋能乡村振兴,聚焦“一果一木一草”主导产业、“融议心安”模式等工作亮点宣传融安。抓好涉及乡村振兴舆情和信访问题的应对处置工作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20243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