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乡村指办发〔2024〕15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项目谋划入库工作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
办 公 室 文 件
融乡村指办发〔2024〕15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项目谋划入库工作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项目谋划入库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2025年度项目谋划入库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及时完成2025年度项目谋划入库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指导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按照上级要求,各县入库项目资金总额控制在上一年度到位衔接资金总额的120%—150%之间,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资金总额应较上一年度略有增长。各乡(镇)、各单位在申报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时,要核实项目规模与实际是否相符,不得随意扩大或虚报,不得超出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申报上限;行业部门的项目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对于到村到户实施项目,原则上优先考虑脱贫村和面上“薄弱村”,同时,优先安排联农带农益农效果好、带动脱贫户较多的项目,并兼顾其他村(社区)。
(三)精准入库原则。各乡(镇)、各单位务必精心布置、认真研究、结合实际,确保精准入库,把联农带农益农效果好、切实可行、群众迫切需要的项目纳入2025年度项目库。
(四)对于2024年未实施已录入项目库的项目,也可申报纳入2025年度项目库。
二、申报内容
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分类涵盖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易地搬迁后扶、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及其他八大类。各乡(镇)、各单位在填报项目申报表时,必须严格按照申报要求,逐栏准确填报。
(一)要优先谋划产业类项目,尤其是设施农业类项目。各乡(镇)至少要申报一个设施农业示范类项目,通过示范不断带动全县农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产业类项目必须具备联农带农富农机制。自治区列举的联农带农机制包括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技术培训、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产业类项目要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贷款贴息、担保费用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对于依托上述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财政投入的衔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且必须制定实施方案或签订协议(合同),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筹措方式、产权归属、后续管护以及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易地搬迁安置区发展,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监测对象倾斜,避免仅限于简单入股分红。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衔接资金项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若谋划的产业项目发展前景好、联农带农富农效果明显,可以不受上述资金额度的限制。
(二)要围绕乡村振兴示范点谋划项目。各乡(镇)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点谋划项目,打造一批高标准、在柳州市和自治区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点。
(三)要积极申报以工代赈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本乡镇谋划项目资金总额的2%。
(四)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实施的通知》(桂村经领办〔2023〕2号)文件精神,各乡(镇)要充分谋划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五)要围绕庭院经济谋划项目。充分利用各乡(镇)、各村(社区)的产业分布特点,做好庭院经济项目谋划工作。
(六)要积极谋划能调动群众积极性的项目。如入户道路建设要按照《融安县“自建自管公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融乡村指发〔2022〕5号)进行申报,实行“政府补助项目建设用料(砂石料、水泥、涵管等)费用,村民自行投工投劳实施,项目建成后自行运行管理”的模式。
三、申报资金额度
1.原则上每个乡按2000万元、每个镇按2500万元的标准谋划2025年的入库项目。各乡(镇)谋划的产业项目总额占比不低于本乡镇谋划项目规模的70%。
2.县农业农村局谋划的产业入库项目规模不得低于5000万元。
3.县委组织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委统战部(民宗股)、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县易地搬迁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需求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村申报
1.各村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群众及脱贫户代表参加的会议,广泛征求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各方面意见,提出立项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并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2.所申报的项目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
3.村级公示结束后,以村为单位,将项目入库请示和项目库申报表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4.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及影像资料必须存档备查。
(二)乡镇审核
1.各乡(镇)根据村申报的项目,由党政班子成员召开项目审核会议,对各村及乡(镇)本级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内容、项目绩效目标等进行审核讨论,核定本乡(镇)2025年度入库申报项目。
2.乡镇进行项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
3.公示结束后,各乡(镇)将本乡(镇)的入库请示和乡(镇)审核的项目库申报汇总表上报至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专班。
4.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及影像资料必须存档备查。
(三)县行业部门项目申报
1.负责县级统筹实施项目的县直相关行业部门召开会议讨论年度计划项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内容、项目绩效目标等进行审核,并根据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明确下年度项目资金规模、实施方式等,核定本部门2025年度入库申报项目。
2.行业部门进行项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
3.公示结束后,将本部门的项目入库请示和项目库申报表上报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乡村建设和资金保障专责小组。
4.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及影像资料必须存档备查。
(四)县行业部门审核
县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全县的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重点围绕项目内容、入库程序、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科学可行及绩效目标等方面进行审核。项目内容不全的项目、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盲目提高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无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等,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
县农业农村局对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重点关注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对拟入库项目绩效目标及资金保障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意见,重点包括市场、环保等风险,经济、生态等效益论证,对于技术复杂、政策性强或涉及法律问题的,可组织多部门或专家论证。相关文件、审核意见和影像资料必须存档备查。
(五)县领导小组审定
2024年10月底前,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汇总各部门预审意见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对各乡(镇)、各部门申报的2025年项目库项目进行项目审定,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公告,同时将审定后的入库项目批复到相关单位、各乡(镇)、村委(社区)。
(六)年度计划编制
2024年11月底前,由各乡(镇)、县行业部门提出年度计划项目,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汇总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提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对2025年项目库项目根据资金保障、政策要求、轻重缓急等原则编制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在项目库系统内勾选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公告,同时将审定后的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批复到相关单位、各乡(镇)、村委(社区)。
五、工作要求
如期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项目库谋划和入库管理工作,是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工作的基础,是确保“项目等资金”和保证序时进度的前提。各乡(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系统谋划,重视听取群众意见,注重项目质量,更加“接地气”;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规范项目入库程序,提高项目库管理水平。
(一)县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所联系乡镇申报的2025年项目的实地调研与指导工作。
(二)各乡(镇)、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应经过班子会讨论审核,并按照轻重缓急做好排序,经所联系的县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乡村建设和资金保障专责小组OA。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乡村建设和资金保障专责小组,联系人及电话:李智彪,8312251、13633006183。
附件:1.融安县2025年项目谋划入库工作安排时间表和流程图
2.融安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
3.村、乡镇、行业部门项目入库公示(含项目表)参考模板
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 2024年8月26日印发 |
附件1
融安县2025年项目谋划入库工作安排时间表 | |||
|
| (仅供参考) |
|
序号 | 程序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村申报 (到村到户项目) | 2024.09.02-2024.09.07 (6天) |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需求清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
2 | 村级项目公示 | 2024.09.08-2024.09.17 (10天) | 村级申报项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 |
3 | 乡(镇)审核 (含乡镇级项目) | 2024.09.18-2024.09.19 (2天) | 乡(镇)召开会议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联农带农集中、绩效目标等。 |
4 | 乡(镇)级项目公示 | 2024.09.20-2024.09.29 (10天) | 乡(镇)审核项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审核 |
5 |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含县级部门项目) | 2024.10.8-2024.10.9 (2天) |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预审意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项目与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性、是否关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同时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后上报 |
6 | 县级项目公示 | 2024.10.10-2024.10.19 (10天) | 汇总各部门预审意见后的项目予以公示 |
7 | 县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 2024.10.19-2024.10.25 (6天)(暂定) |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项目,公告后入库 |
8 | 县级项目公告 | 2024.10.26 | 对2025年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挂网长期公告 |
9 | 项目入库 | 2024.10.26-2024.10.31 | 项目入库 |
附件2
融安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 | |||||||||||||||||||||||||||||
| 填报单位: |
|
|
|
|
| 填表人及联系方式: |
| 主要领导: |
|
|
| 挂点县处级领导: |
|
|
|
|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二级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周期 | 资金计划 | 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规模)(具体详细) | 绩效目标 | 联农带农机制 | 是否已完成前期工作 |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受益人口 | 是否劳动密集型产业 | 是否到户项目 | 备注 | ||||||||||
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 | 政府投入 | ||||||||||||||||||||||||||||
县 | 乡镇 | 村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财政衔接资金 | 统筹整合资金 | 广东帮扶资金 | 农户户数 | 农户人数 | 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员)户数 | 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员)人数 | 受益人数合计(人) | |||||||||||||||||
全县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例 | 产业发展 | (参考项目类型明细) | (参考项目类型明细) | XXXXXX养殖基地 | 融安县 | xx镇 | xx村 | 2025.03.27 | 2025.08.30 | 50 | 50 |
|
| 新建育肥养殖场XX个,建设肉羊育种场XX个,建成育肥场XX个,年出栏育肥羊XX万只。建设XX座年产XX万吨的肉羊专用饲料加工厂。 | 建设XX座年产XX万吨的肉羊专用饲料加工厂。 项目建成后,实现年饲养量XX万只左右,肉羊出栏XX万只左右,产值XX亿元左右,通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流转土地经营、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养殖等方式,受益农户XX万户XX万人左右,其中脱贫户、监测户XX万户XX万人左右,人均年增收XXX元左右。 | 通过销售产品/带种带养/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技术培训指导/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提供社会化服务/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入股分红/品种改良/其他等方式,促进农户年增收超过xx万元。 | 是 | xx | xx | 张三 | 136xxxx1234 | 60 | 180 | 15 | 36 | 216 | 否 | 否 | 选填:(新增/2024年历年未实施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公 示
(村级模板)
现将柳州市融安县××乡(镇)××村拟确定的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融安县××乡(镇)××村民委员会(融安县××乡(镇)××路××号)
联系电话:0772-×××××××
电子邮箱:××××××××××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融安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申报表
融安县××乡(镇)××村民委员会(盖章)
2025年××月××日
公 示
(乡镇级模板)
现将柳州市融安县××乡(镇)拟确定的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融安县××乡(镇)人民政府(融安县××乡(镇)××路××号)
联系电话:0772-×××××××
电子邮箱:××××××××××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融安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申报表
融安县××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月××日
公 示
(县直行业部门模板)
现将柳州市融安县××(部门名称)拟确定的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融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融安县长安镇广场路一号商务楼)
联系电话:0772-8312251
电子邮箱:raxfpzjglzx@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融安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申报表
融安县××(单位名称)(盖章)
202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