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政行复〔2023〕1号 融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来源:
融安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3-04-14 10:25
申请人:李XX,男,汉族,户籍地址:融安县XX乡XX村XX屯。
被申请人:融安县东起乡人民政府。
第三人:李XX,男户籍地址:融安县XX乡XX村下XX屯。
申请人李XX对被申请人融安县东起乡人民政府作出的《东起乡人民政府权属纠纷确权处理决定书》(东政处字〔2022〕X号)不服,于2023年1月1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李XX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复议终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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