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融)应急罚〔2022〕18-2号
被处罚人: 胡广杰 性别: 男 年龄:49
家庭住址: 广西融安县长安镇东御城 邮政编码: 545400
所在单位: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
职务: 副矿长 单位地址: 融安县泗顶镇
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公司副矿长分管泗顶铅锌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因工作不细致,安全检查不认真,隐患排查走过场,对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存在8条重大隐患负有责任。主要证据有《非煤矿山安全现场抽查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询问笔录》等。(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项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以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融安县财政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融安县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融安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