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柳州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融安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融安县2018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来源: 融安县国土资源局  |   发布日期: 2019-02-20 08:32    |  作者: 融安县国土资源局

融国土公告〔20192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18966号文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融安县2018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我局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融安县2018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融安县板榄镇板榄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将镇大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坡乡岗伟村民委员会,浮石镇长龙村民委员会、浮石村民委员会、六寮村民委员会,沙子乡沙子村民委员会,潭头乡潭头村民委员会,雅瑶乡黄金村民委员会,泗顶镇儒南村民委员会

三、被征地村(组)、地类、面积、土地补偿费数额:

补偿标准按照融政发﹝201611号文件执行。

土地所有权人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板榄镇板榄社区居民委员会

农用地

0.2220

42.3675

大将镇大将社区居民委员会

农用地

0.2499

42.3675

大坡乡岗伟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2641

38.9520

浮石镇长龙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2.4684

42.3675

建设用地

0.0556

21.1838

浮石镇浮石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2317

42.3675

浮石镇六寮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6382

42.3675

沙子乡沙子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1455

38.9625

建设用地

0.0259

19.4813

潭头乡潭头村民委员会

建设用地

0.3002

19.476

雅瑶乡黄金村民委员会

建设用地

0.1831

19.7100

泗顶镇儒南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3432

42.3720

农用地包括:水田、旱地、果园、其它园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沟渠、田坎;建设用地包括:农村宅基地。

四、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产量和市场的平均价补偿。

五、该项目用地不需进行被征地村民小组农业人员安置。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七、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不影响征地工作的实施。

特此公告

 

 

融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9220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

融安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融安县2018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来源:融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2-20 08:32  作者:融安县国土资源局

融国土公告〔20192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18966号文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融安县2018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我局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融安县2018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融安县板榄镇板榄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将镇大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坡乡岗伟村民委员会,浮石镇长龙村民委员会、浮石村民委员会、六寮村民委员会,沙子乡沙子村民委员会,潭头乡潭头村民委员会,雅瑶乡黄金村民委员会,泗顶镇儒南村民委员会

三、被征地村(组)、地类、面积、土地补偿费数额:

补偿标准按照融政发﹝201611号文件执行。

土地所有权人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板榄镇板榄社区居民委员会

农用地

0.2220

42.3675

大将镇大将社区居民委员会

农用地

0.2499

42.3675

大坡乡岗伟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2641

38.9520

浮石镇长龙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2.4684

42.3675

建设用地

0.0556

21.1838

浮石镇浮石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2317

42.3675

浮石镇六寮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6382

42.3675

沙子乡沙子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1455

38.9625

建设用地

0.0259

19.4813

潭头乡潭头村民委员会

建设用地

0.3002

19.476

雅瑶乡黄金村民委员会

建设用地

0.1831

19.7100

泗顶镇儒南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0.3432

42.3720

农用地包括:水田、旱地、果园、其它园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沟渠、田坎;建设用地包括:农村宅基地。

四、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产量和市场的平均价补偿。

五、该项目用地不需进行被征地村民小组农业人员安置。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七、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不影响征地工作的实施。

特此公告

 

 

融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