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建设融安县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请示的批复
融安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建设融安县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请示》及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融安县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二、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9-450224-04-01-760273。
三、项目业主:融安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地址:融安县长安镇大巷村。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建设规模:拆除部分原有厂房,新建多层厂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70.82平方米。
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多层厂房1270.82m²,厂区硬化291.58m²,新建围墙106m。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648.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99万元,预备费89.5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现因该项目资金属于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所下达的资金只能作为建安费,项目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由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支付。
七、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审后报我局审批,并于每月月底登录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项目进度情况,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