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丰中央公园”小区1#、2#、3#、4#楼 第34层外立面调整公示
广西融安鼎丰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融安县长安镇桔香北路2号的“鼎丰中央公园”小区规划总平面图(调整)于2020年8月28日经我局批准。现广西融安鼎丰城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鼎丰中央公园”小区1#、2#、3#、4#楼第34层建筑外立面局部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内容为:将1#、2#、3#、4#楼第34层的阳台由原玻璃材质全围合的围护方式调整为通透式栏杆半围合的围护方式,风格、样式与原获批阳台外立面一致。其余各指标不变。
修改后的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广西融安鼎丰城投资有限公司拟调整的“鼎丰中央公园”小区1#、2#、3#、4#楼第34层建筑外立面局部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1年2月26日前送至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8118718,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新兴路28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1年2月26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1-3人)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长安镇桔香北路2号(“鼎丰中央公园”小区)
公示网站:http://www.rongan.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2月26日
听证时间:2020年3月1日(星期一)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融安县长安镇新兴路28号)
听证会主持人:唐武林
听证员:袁诗富
记录员:何孝华
特此通告!
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