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的公告
2022年11月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开展的融安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将于2024年12月9日到期。为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工作规范开展,融安县财政局拟遴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机关政府采购代理备选机构。
一、代理机构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以及根据代理协议的约定承担其它工作职责。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经进入广西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营业执照及已经进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没有受到财政部门暂停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处罚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近三年(2021至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结果无不合格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9.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10.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本次遴选活动资格条件并愿意参与遴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9月20日—24日将公司简历、业绩情况及招标代理费用明细表等材料扫描件报送至邮箱:raxzfcgbgs@163.com。
联系人:融安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李美娜,联系电话:0772-8130499。
融安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