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化解行政争议、法制宣传等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2017年我县成立了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主要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公室。形成了有领导、有机构、有专人办事的工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县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在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计划周密,方案落实
1、2017年1月24日,融安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以及实施步骤。
2、为促进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县印发了《融安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提出了2017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另外,我县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绩效考评体系,有效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
1、开展依法行政专题法治培训
我县对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工作常抓不懈。今年11月我县邀请柳州市党校老师到我县作了1次专题法治培训,县四家班子领导、县直行政执法单位班子领导及执法人员300多人参加。
2、积极开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
2017年县政府领导班子利用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了两期法治专题讲座。第一期为民法总则新看点;第二期为新行政诉讼法的十大亮点。两期讲座由县法制办主任作了详细解读。通过专题讲座,有利于增强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落实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按照柳州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我县按时报送年度立法计划,积极配合柳州市法制办及相关市直部门开展政府立法起草、调查。2017年我县反馈市政府立法意见1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及时印发了《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积极部署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二)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按照上级规定,2017年第一季度我县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布了上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今年我县出台规范性文件25件。在规范性文件起草时,起草单位主动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草案,通过向社会公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规范性文件经过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向市法制办报送备案。
(四)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自治区及柳州市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我县开展了三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一是开展与“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二是开展“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三是开展涉及影响和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
政府决策的合法性要靠制度和程序来保障。县政府在2017年10月19日印发了《融安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及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县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前都开展了合法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后实施。
(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015年、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融政办发〔2015〕78号),提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意见。县人民政府,县级政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都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县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法律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截止至2017年11月,县法制办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共出具法制意见书86份。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要求,2017年6月3日我县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要求县相关单位与对应上级部门对接承担裁量权细化工作,并在年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本系统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规范完善执法程序
2017年10月19日我县印发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内容包括:一、完善行政执法评价制度;二、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三、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成时间:2017年10月27日前各单位将材料报送县法制办。
(三)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2017年10月27日我县印发了《融安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我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
六、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职责
(一)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我县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创新审理方式,推行立审分离、现场调查、公开审理、集体研究等制度,规范简易程序。2017年1-11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上年度未结案件7件。现办结23件,正在办理4件。
当事人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24件。我县认真整理、报送答辩材料。市政府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8件,维持17件,自撤1件,尚有6件正在办理中。
(二)积极参加行政案件诉讼
2017年1-11月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1件,其中一审26件,二审4件,再审1件。县人民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安排政府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其中县政府副县长出庭达4次。
(三)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按照上级复议机关的要求,我县积极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做好数据统计,及时报送,积极配合做好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开展的调研工作。
七、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一)2017年我县组织开展15次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出版各种法制宣传板报、墙报196版(期),为群众解答热点难点问题184件,受教育人数11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共演出12场。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行动,进一步做好新媒体普法工作,办好“融安普法”微博、微信平台。发送“融安普法”微信78期, 发送普法信息267条,开辟普法电视栏目《法治融安》。
(二)积极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2017年广西政府法制网、中国青年网、今日头条报道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3篇。
八、2017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依法治国。
(二)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三)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