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0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融安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促进依法行政为主线、落实重大部署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狠抓任务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成立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设立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4个协调小组,制定了“两规则、一细则”,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党政机构合设,打通党委和政府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个环节。
(二)落实主体责任。2018年我县印发《融安县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提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觉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履行职责,压实责任。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政府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2017年我县印发《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三)树牢法治思维。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等制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前学习内容,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拓宽学法渠道,每年通过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平台、广西普法云平台,组织全县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纪从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发挥法治督察“利器”作用,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热点痛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收官工作,2020年7月17日,我县印发《融安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工作,对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验收。9月17日,柳州市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查反馈问题13个,已督促各单位切实整改完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注重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县印发《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通知》、《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5年累计审查规范性文件123件,发布62件。同时自觉接受上级政府和县人大监督,5年累计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62件,60件通过审查备案,及时废止未通过备案审查的2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开展“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军民团结发展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5年累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和清理共9次,共清理出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7件。
(二)注重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制定《融安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融安县人民政府规范重大合同审查备案办法(试行)》,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和必经程序。重视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5年累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0项。5年来,县政府法制机构围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59件、审查各类合同169份,对政府涉法工作及时、全面的“把脉问诊”,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
(三)注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完成组建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以及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成立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以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柳州”平台为依托,对全县各行政单位执法人员、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决定文书、政策法规等执法事项进行事前、事后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机关案卷评查工作,5年累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90件,全县行政执法案卷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做到了主体合法,收集证据材料齐全,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规范,立卷归档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履责的助推效应不断显现。
(四)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县人民政府每年年初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2020年办理市政协建议1件,县人大建议42件,县政协提案29件,议案、提案答复率100%。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接受审议。加强行政复议监督,5年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8件。认真履行政府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办理以县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38件,应诉率100%。
三、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政府管理与服务等级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机构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柳州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于2019年3月成立融安县行政审批局,2019年8月全面开展全县192项行政许可业务,实现了“一枚公章管审批”的目标。2020年,县行政审批局接到16748件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其中通过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申报行政许可事项数为991件,通过手机App申报行政许可事项数为5669件。2020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数为16748件,当期办结数为16747件,其中退件数为3件,准予许可数为16734件,不予许可数为8件,补齐补正数为2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二)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明晰权力边界,严格职责权限,集中完成37个部门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公布,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2020年共取消8项行政许可,新增4项许可事项,1项许可转备案。依托广西政务门户、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推进线上行政审批与线下行政审批深度融合,提高和巩固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效率,企业开办时间提速到0.5个工作日内完成,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到28.5个工作日。
(三)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一照一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普及率达90%以上。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清单之外的主体皆可平等进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整顿行动,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四)推动市场监管实效化。2020年8月对全县各有关部门检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重新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材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全年抽查市场主体共475户,并全部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中公示,公示率达100%,有效解决了对企业重复检查的问题。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深化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依法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238户,依职权注销113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归集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为创业者释放市场空间。
四、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一)构建全民普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制落实考评等制度,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形成普法整体合力,推动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紧密结合互融,推动形成新时代普法工作大格局。以“法律六进”为依托,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打造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立普法微信公众号,以普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办好“法治融安”电视栏目的同时发挥普法新媒体作用,注重提升运用“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通过“融安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发布普法热点、以案释法、疫情法律知识、短视频等信息。
(二)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柳州市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强化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举措,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实现有效覆盖。大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宣传和运用,推动建成常态化、全业务、全时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体系,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应援尽援”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5年累计接待法律咨询1457余人次,法律援助案件775件,有效维护了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履职、整体联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新局面。践行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县、乡、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62个,调解员628名。5年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194件,调解11194件,调解率为100%。调结10799件,调结率为96.47%。
(四)完善“三治”合协同推进机制。坚持自治增活力、德治扬正气、法治强保障,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建设了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村级法治文化场所等法治文化景观设施,营造了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完善村务监督机制,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我县浮石镇六寮村2018年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有效促进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工作。
(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中央、自治区有关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三)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理顺权责关系,科学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备案率。
(五)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准入、学习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六)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