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将述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柳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贡献力量。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及取消事项清理,2021年我县取消3个行政许可事项。融合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APP、自助终端等线上线下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渠道,推进线上行政审批与线下审批深度融合。我县企业开办已实现2个环节、7个事项、0.5个工作日内办结。继续推动以政府补贴形式免费赠送新设企业实体印章,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保持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我县新办企业实现使用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率达98%以上。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度,在申请手续齐备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可完成注销登记。
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更新各部门权责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清单之外的主体皆可平等进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整顿行动,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积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监管,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双公示”信息的准确率,确保全县“双公示”工作规范、持续、高效。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照柳州市贯彻落实《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我县2021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全县各有关部门做好2021年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典型经验工作;组织全县各有关单位开展“3·15”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打造亲商便商氛围,组织全县各有关部门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百万企、百万里”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通过柳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数据累计约31764条,系统入库率为93.59%。在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用体系建设专栏,积极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信用柳州)”网站作出主动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形成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
五是优化公共服务。推行“一窗通办”服务。除保留企业开办、工程建设、水电气等重点领域专窗及业务较为独立、办件量大的进驻部门独立专窗外,行政许可173个事项一律进驻“一窗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大力推广“线上手机端+线下一窗受理+自助终端办理”的现代服务模式。配置平板电脑、自助服务终端机、查询机。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申请人办理登记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实现“0”跑腿、“0”时限。2021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总量共32246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网上办理率89.6%,平均承诺提速率88.08%;即办件比例55.69%,平均跑动次数0.032。为畅通评价渠道,县政务服务中心(含县直分中心及乡镇中心)各窗口全面配置了实体评价仪,办事企业和群众能够快速通过微信二维码、评价仪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实时有效评价。健全“实时通知、及时响应、限时整改、定期回访”的“差评”闭环监督管理机制,2021年我县群众办事满意度达99.9%。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印发《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通知》、《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审查率达100%。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听取和审定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上级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2021年累计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均通过审查备案,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着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即将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实行公开征集社会公众和相关特定群体意见制度。及时回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和提案,回复率达100%。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强化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备,根据上位法和动态变化,通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时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发布制度,2021年共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7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出现因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县人大常委会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也没有出现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及时修订完善《融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融安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融安县人民政府规范重大合同审查备案办法(试行)》,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和必经程序。重视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围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2件,对政府涉法工作及时、全面的“把脉问诊”,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强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对《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等多个重要文件和重大项目均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发挥其服务效率。坚持重大决策或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完成过程和档案管理并实行决策后评估等规定动作。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深化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的乡镇“四所合一”机构改革精神,2021年4月,将乡镇“四所合一”机构统一更名为“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明确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的基层农房管控职责,及时完成相关的机构、编制调整,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完成挂牌、公章刻制、人员划转、办公场所保障的相关任务。机构整合工作职责后实行“集中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更加便捷高效的为群众服务。
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以融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信用柳州)”平台为依托,对全县各行政单位执法人员、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决定文书、政策法规等执法事项进行事前、事后全过程向社会公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1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机关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全县行政执法案卷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做到了主体合法,收集证据材料齐全,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规范,立卷归档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2021年仅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30起。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管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加强执法着装管理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坚持收支两条线,将行政处罚与考核考评完全脱钩。
(五)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县人民政府每年年初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2021年办理市政协建议2件,县人大建议8件,议案、提案答复率100%。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接受审议。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认真履行政府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办理以县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应诉率100%。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2021年共收到司法建议1件,已按期办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并积极发挥其效能。目前我县共建立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62个,在册调解员635名,其中乡镇调解委员会12个,规范化建设率达100%,村(社区)调解委员会14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2021年,县财政安排人民调解三项经费20万元。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排查矛盾纠纷3113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80件,调处1680件,调结1604件,调结率95.47%。积极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目前我县设立有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35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司法公正。全面深化复议体制改革,落实专门人员、场所、经费,确保复议工作“应复尽复”,2021年共立案受理17件,已结案14件,其中:维持11件,撤销1件,终止2件,正在办理3件。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形成全社会人人有安全生产责任,人人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氛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加强应急演练。通过系统执法人员培训、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培训,切实提高系统执法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协助和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做到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与实际演练有机统一,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和企业对各种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出台紧急信息处置报送工作制度,建立紧急信息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内外沟通”的工作格局,确保紧急事件处置、信息发布及时有效。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狠抓“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健全完善了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新任政府部门领导向宪法宣誓制度。拓宽学法渠道,每年通过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平台、广西普法云平台,组织全县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年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纪从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制定印发《融安县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合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设立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多个协调小组,研究出台《法治融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两规则、一细则”,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党政机构合设,打通党委和政府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个环节,确保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融安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县各级党组(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二)严格依照《法治融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出台具体责任分工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三)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进一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四)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理顺权责关系,科学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五)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备案率。
(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准入、学习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七)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