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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3-08 17:00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放管服”改革工作职能

一是整合资源,打通数据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水平提升和完善,着力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和“全城办理”业务,目前全县共梳理跨省通办业务49全城通办业务291项。

二是梳理机制,优化流程关。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在市场准入领域和产业项目审批领域多措并举,不断优化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功能升级,实施“主题式服务”,由办理一个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提升为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三是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关。首先将高频的企业开办专窗调整到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方便广大业主办理。其次是根据去年即办件比率的提升,将无差别全科受理专窗与审批后台组重新组合安排在同一楼层,提高了工作人员办件沟通效率,减少了群众跑腿次数。截202212专窗共受理办件22696件,办结率100%

四是即时评价,确保服务关。建立“好差评”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为畅通评价渠道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配置了实体评价仪30台(分中心及乡镇中心也配置到位),办事企业和群众能够快速通过微信二维码、评价器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实时有效评价。印发了《融安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和《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差评办件处理办法(试行)》,健全“实时通知、及时响应、限时整改、定期回访”的“差评”闭环监督管理机制。开通多种咨询投诉渠道。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在大厅显眼处公示投诉电话和投诉指引标识等政务服务网上开设咨询投诉模块、公示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五是强化监管,严把质量关。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至202212月底,全县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44个,抽查企业2373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部门完成联合抽查任务17个,抽查企业21户,均已完成检查并将结果公开。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参与柳州市部门联合抽查,2022县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调整后总数为19个,目前联合监管覆盖率94.74%。积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监管,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双公示”信息的准确率,确保全县“双公示”工作规范、持续、高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印发《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通知》《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审查率达100%。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听取和审定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上级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2022年累计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均通过审查备案,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着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即将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实行公开征集社会公众和相关特定群体意见制度。及时回复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和提案,回复率达100%。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强化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文件进行报备,根据上位法和动态变化,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时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发布制度,2022年共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出现因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022印发《融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和必经程序。重视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2022年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围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2件,对政府涉法工作及时、全面的“把脉问诊”,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县36个党政机关全部配备法律顾问,部分配备公职律师,积极发挥其服务效率。坚持重大决策或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完成过程和档案管理并实行决策后评估等规定动作。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对全县37个执法单位实行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监督,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做好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工作。截至202212月底,完成37个执法单位账号415名执法人员绑定,以及393件已结案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43卷。组织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考生共95人,其中通过考试90人。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梳理编制“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函》(桂司函〔2020242号),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县共免于处罚案件20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五、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县人民政府每年年初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6件、政协提案35件,满意率100%。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认真履行政府行政应诉职责,全年依法办理以县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9件,其中乡镇人民政府应诉8件,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独应诉23件,县人民政府应诉8件,应诉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62个,调解员635名,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规范化建设达100%,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48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建立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定期开展排查工作。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排查矛盾纠纷2次,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排查矛盾纠纷1次。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排查矛盾纠纷3157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48件,调处1648件,调结1623件,调结率98.48%。组织开展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148个行政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全面深化复议体制改革,确保复议工作“应复尽复”,2022年,县人民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其中受理27件,不予受理5件。已审结的27件(含上期结转3件,本年度24件)案件中,维持11件,撤销8件,终止8件,纠错率为59%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季度检查及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全县各乡、部门和企业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彻底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布置开展各大节日假日和重点时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022以来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检查组211个,检查单位2553家,排查隐患3554处,已整改3542个,整改率99.66%,行政处罚117次,处罚金额100余万元。确定县、乡镇、村三级重点监督整改事故隐患项目分别为10项、60444项,整改工作已完成100%,列入自治区、市级的隐患已完成整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法治意识。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组织各乡、部门、企业开展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电视动员讲话、“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康杯”防灾减灾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营造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各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系列电视电话会议,以会代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狠抓“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等制度。县委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新任政府部门领导向宪法宣誓制度。全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拓宽学法渠道,通过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平台、广西普法云平台,组织全县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年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纪从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印发《法治融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两规则、一细则”,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党政机构合设,打通党委和政府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个环节确保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融安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理顺权责关系,科学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备案率。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准入、学习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全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中共融安县委员会    融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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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融安县委办公室                        202338日印

                                                                                                 


政府工作报告

2022年度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3-08 17:00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放管服”改革工作职能

一是整合资源,打通数据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水平提升和完善,着力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和“全城办理”业务,目前全县共梳理跨省通办业务49全城通办业务291项。

二是梳理机制,优化流程关。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在市场准入领域和产业项目审批领域多措并举,不断优化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功能升级,实施“主题式服务”,由办理一个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提升为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三是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关。首先将高频的企业开办专窗调整到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方便广大业主办理。其次是根据去年即办件比率的提升,将无差别全科受理专窗与审批后台组重新组合安排在同一楼层,提高了工作人员办件沟通效率,减少了群众跑腿次数。截202212专窗共受理办件22696件,办结率100%

四是即时评价,确保服务关。建立“好差评”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为畅通评价渠道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配置了实体评价仪30台(分中心及乡镇中心也配置到位),办事企业和群众能够快速通过微信二维码、评价器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实时有效评价。印发了《融安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和《融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差评办件处理办法(试行)》,健全“实时通知、及时响应、限时整改、定期回访”的“差评”闭环监督管理机制。开通多种咨询投诉渠道。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在大厅显眼处公示投诉电话和投诉指引标识等政务服务网上开设咨询投诉模块、公示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五是强化监管,严把质量关。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至202212月底,全县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44个,抽查企业2373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部门完成联合抽查任务17个,抽查企业21户,均已完成检查并将结果公开。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参与柳州市部门联合抽查,2022县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调整后总数为19个,目前联合监管覆盖率94.74%。积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监管,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双公示”信息的准确率,确保全县“双公示”工作规范、持续、高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印发《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的通知》《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审查率达100%。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听取和审定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上级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2022年累计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均通过审查备案,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着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即将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实行公开征集社会公众和相关特定群体意见制度。及时回复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和提案,回复率达100%。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强化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文件进行报备,根据上位法和动态变化,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时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执行文件公开、发布制度,2022年共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出现因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022印发《融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和必经程序。重视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2022年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围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2件,对政府涉法工作及时、全面的“把脉问诊”,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高效诚信的法治政府,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县36个党政机关全部配备法律顾问,部分配备公职律师,积极发挥其服务效率。坚持重大决策或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完成过程和档案管理并实行决策后评估等规定动作。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对全县37个执法单位实行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监督,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做好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工作。截至202212月底,完成37个执法单位账号415名执法人员绑定,以及393件已结案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43卷。组织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考生共95人,其中通过考试90人。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梳理编制“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函》(桂司函〔2020242号),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县共免于处罚案件20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五、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县人民政府每年年初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6件、政协提案35件,满意率100%。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认真履行政府行政应诉职责,全年依法办理以县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9件,其中乡镇人民政府应诉8件,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独应诉23件,县人民政府应诉8件,应诉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62个,调解员635名,其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规范化建设达100%,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48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建立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定期开展排查工作。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排查矛盾纠纷2次,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排查矛盾纠纷1次。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排查矛盾纠纷3157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48件,调处1648件,调结1623件,调结率98.48%。组织开展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县148个行政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全面深化复议体制改革,确保复议工作“应复尽复”,2022年,县人民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其中受理27件,不予受理5件。已审结的27件(含上期结转3件,本年度24件)案件中,维持11件,撤销8件,终止8件,纠错率为59%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季度检查及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全县各乡、部门和企业开展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彻底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布置开展各大节日假日和重点时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022以来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检查组211个,检查单位2553家,排查隐患3554处,已整改3542个,整改率99.66%,行政处罚117次,处罚金额100余万元。确定县、乡镇、村三级重点监督整改事故隐患项目分别为10项、60444项,整改工作已完成100%,列入自治区、市级的隐患已完成整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法治意识。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组织各乡、部门、企业开展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电视动员讲话、“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康杯”防灾减灾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营造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各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系列电视电话会议,以会代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狠抓“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等制度。县委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新任政府部门领导向宪法宣誓制度。全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拓宽学法渠道,通过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平台、广西普法云平台,组织全县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年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纪从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印发《法治融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两规则、一细则”,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党政机构合设,打通党委和政府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个环节确保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融安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理顺权责关系,科学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备案率。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准入、学习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全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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