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3-2985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融农字〔2023〕27号 关于印发《2023年融安金桔 采收季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农字〔2023〕2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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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农字〔2023〕27号 关于印发《2023年融安金桔 采收季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融安金桔采收季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2023年融安金桔
采收季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进,“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确保治违禁、控药残取得更明显成效,努力护航融安金桔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融安金桔生产企业和农资企业的监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在2023年融安金桔成熟上市期,通过加强技术培训、宣传引导、抽样检查、执法监管,全面提升融安金桔果品达到质量才能上市,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带动全县融安金桔全面走向绿色发展道路。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抽样检查。扎实开展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暗查暗访,督促基层监管队伍规范开展日常巡查,扩大监测范围和频次。一是加强生产环节风险监测,全县监测点开展融安金桔快速检测,对全县50亩以上的金桔果园抽检1次以上,同时加强对一般散户随机抽检,发现禁限用农药超标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开展金桔质量安全专项风险监测,在金桔上市前定量抽样送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定量检测46个农药残留项目,特别检测近年来抽检超标率较高的农药,同时配合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对所有金桔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基地抽检1次以上,对一般散户进行适当抽检。对定量抽检农药超标样品及时依法处置。三是开展流通环节不定期抽检工作,计划北部区域抽样2个以上,南部区域抽样2个以上,县城区域抽样2个以上、电商经营企业抽样2个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各乡镇)
(二)管好农资源头。加强对农资部门检查,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劣农资行为,按照《融安县农药经营台账和农药分类管理规定》在源头管理上指导全县137家农药销售门店实行农药分类管理销售,设立绿色食品农药专柜,推动农药经营者在农药销售档案中记录施药对象及用途,实行绿色食品基地购药“必问制”、“承诺制”和“诚信制”。督促各农药经销商在果农购买农药时必须明确告知果农金桔禁限用农药及安全间隔期。(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三)实施亮证行动。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2023年1月1日新实施)的要求,一是通过对金桔种植基地的巡查检查督促金桔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开尽开,同时鼓励引导金桔种植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率60%以上。二是对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他们尽快熟悉法律规定。对其收购的金桔要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收购的金桔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要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三是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四是对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要加强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引导其自觉守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四)指导企业按标经营。指导经营企业按照《标准化法》相关规定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工作,一是督促企业在经营场所、销售网店醒目位置公开其所执行的标准内容;二是督促相关企业自行配备游标卡尺(需经计量机构检定或校准,并能出示检定合格证明或校准证明),通过卡尺对选果机定期开展自检,按照企业公示的选果分级等级进行检查。(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规范企业用标。引导企业规范用标,通过融安县金桔行业协会和走访检查,引导企业按“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规范用标。(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六)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规使用“融安金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证明商标和冒充“融安金桔”的行为,打击侵犯本地“融安金桔”其他品牌等违法行为。一是在县域辖区内开展执法检查,打击违规用标和假冒侵权行为;二是主动出击,执法人员与协会工作人员外出调查了解,依法协调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打击假冒 “融安金桔”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侵犯我县“融安金桔”经营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三是依法打击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四是开展网络经营监管,定期查看各网络平台,包括微商、抖音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七)做好投诉举报和企业维权。一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受理核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公布监督电话:12316;二是畅通流通领域投诉举报渠道,收到投诉举报线索时及时进行处置;三是支持“融安金桔”区域公用品牌及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指导企业开展维权工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八)强化宣传指导。一是将金桔种植管理技术规程、禁限用农药目录和金桔可用防治病虫害农药目录、承诺达标合格证操作流程等有关内容制作成金桔安全生产小手册和宣传页,深入金桔种植基地向果农进行宣传发放,提高果农科学合理用药意识;二是通过媒体、农业农村局头条公众号、金桔大数据平台等多样化传播途径及时向果农传递禁限用农药目录清单、金桔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食品用药用肥准则等相关知识。三是主动对接融安县金桔行业协会和各经营企业,指导企业开展广告宣传。(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融安金桔质量安全监管行动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张金呈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陶 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卫 县委办副主任
邓黎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克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吕保能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莫小量 县财政局局长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 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覃启辉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晓冬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罗财政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李海学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寿香 板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江福 雅瑶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国良 大将镇人民政府镇长
侯厚华 大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奕 浮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雄典 泗顶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家超 沙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 翔 桥板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益娥 东起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昊 大良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龙 潭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二)成立融安金桔质量安全果园监管行动小组
由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专班,分成四个小组,每个小组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分片区下沉到乡镇、村屯开展工作。一是指导并配合乡镇监测点开展快速检测;二是指导乡镇及其果农如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三是做好宣传培训和实地检查工作,通过开展培训班或田间地实地宣传,督促果农安全用药、确保农药残留安全才能上市,检查果园农用废弃物处置、农资存放、农事记录等。
五、政策支持
(一)资金保障
一是保障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及时用于融安金桔安全监管行动工作,主要用于监管设备提升、快速检测、采样费、加油费等。二是农产品(融安金桔)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县级自筹经费18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240批次融安金桔46个农药残留项目定量检测。三是“融安金桔”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经费从县本级抽检经费中进行调整。
(二)交通保障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保障安排公车下乡开展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