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委办〔2024〕15号关于印发《融安县非煤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领导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融 安 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融安委办〔2024〕15号
关于印发《融安县非煤地下矿山及
尾矿库安全生产领导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桂安委办〔2024〕48号)和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桂安委办〔2024〕32号)要求,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全面加强非煤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我县实际, 现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包保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包保责任范围
(一)全县正常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二)全县尾矿库(包括在用、在建、停用、停建、回采等尾矿库)。
二、包保责任人范围
根据辖区内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的情况,统筹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领导对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开展安全生产包保,明确每一个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的包保责任人。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参照执行。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包保工作职责
(一)每年至少以召开专题会议或书面报告形式听取1 次包保的矿山企业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题汇报,协调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每年至少深入包保的矿山企业开展一次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际控制人现场履职、安全投入和全员培训落地等情况,并督促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聘请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相关专业专家组织对包保的矿山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问题隐患,严格依法处理处罚,按照“五定”原则整改落实到位。
(三)督促包保的矿山企业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要求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促包保的矿山企业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并实施分级管控,定期开展全员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采取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验证,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强化重大灾害治理。
(五)督促包保的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及时启动本辖区矿山、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矿山突发事件。
附件:1. 融安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基本情况公告
2. 融安县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
融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3日
融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融安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基本情况公告
序号 | 地市 名称 | 县区 名称 | 企业名称 | 矿山名称 | 矿井 状态 | 开采 矿种 | 采矿证开采规模(万吨/年) | 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 | 开拓 方式 | 从业 人数 | 井下 单班 最大 作业 人数 | 最大开 采深度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地方政府包保责任人 | 日常安全监管主体 | ||||||||
设计 | 现状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县级 | 乡(镇)级 |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1 | 柳州市 | 融安县 |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铅锌矿 | 在产 | 锌矿、铅矿 | 5万吨/年 | 5万吨/年 | 斜井平窿 | 60 | 48 | 由580.15米至210米标高 | 由580.15米至230米标高 | 刘朝义 | 矿长 | 18277295997 | 莫慧明 | 融安县委常委 | 13977266988 | 阙振发 | 副镇长 | 17377240159 |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2 | 柳州市 | 融安县 |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泗顶古丹铅锌矿 | 在产 | 锌矿、铅矿 | 6万吨/年 | 6万吨/年 | 斜井平窿 | 57 | 41 | 由600.15米至300.15米标高 | 由600.15米至315米标高 | 向桂宝 | 矿长 | 13788189134 | 陈远昭 | 副县长 | 13517582511 | 廖云川 | 副乡长 | 15278847360 |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
填表说明:1.矿井状态按实际填写在产/在建/停产/停建。
2.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按照分级监管办法只能有一个日常安全监管主体。
附件2
融安县尾矿库基本情况公告
序号 | 地市 名称 | 县区 名称 | 企业名称 | 尾矿库 名称 | 运行 状态 | 设计总库容 | 现状堆 存量 | 筑坝 方式
| 设计总坝高 | 现状 坝高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地方政府包保责任人 | 日常安全监管主体 | |||||||
县级 | 乡(镇)级 |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1 | 柳州市 | 融安县 | 柳州融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泗顶铅锌矿续采选项目选矿厂尾砂处理工艺变更项目尾矿干堆场 | 运行 | 102.3万m3 | 30万m3 | 上游式傍山型 | 29.5m | 21m | 杨维 | 厂长 | 15078628125 | 莫慧明 | 县委常委 | 13977266988 | 阙振发 | 副镇长 | 17377240159 |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 |
填表说明:1.运行状态按实际填写运行/停用/在建/停建/回采/闭库中/已闭库。
2.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按照分级监管办法只能有一个日常安全监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