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市场发〔2024〕44号 关于覃燕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所、局机关各股、室、大队及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覃燕瑜等同志的任免职作如下调整:
覃燕瑜同志任人事教育股股长,免去其个私登记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职务;
黄素芳同志任个私登记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免去其食品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股长职务;
韦静同志任食品协调和应急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全面工作),免去其标准、商标知识产权与质量发展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覃梦珍同志任浮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莫海香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一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第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侯汉秋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二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覃朝毅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二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第三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龙桂珍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第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宋 宇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三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第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郑 敏同志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副股长;
伍发坚同志任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免去其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卫晓丽同志任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本任免职的同志于2024年10月12日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