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总工字〔2024〕24号 关于对在档困难职工开展 2024年中秋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融安县总工会关于对在档困难职工开展
2024年中秋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在2024年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为了给困难职工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让他们能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融安县总工会决定对在档困难职工继续开展2024年中秋节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范围和条件
符合《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广西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广西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广西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的通知》(桂工办发〔2022〕36号)建档条件并于2024年9月2日前在广西困难职工智慧云帮扶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审批且按要求及时更新材料的困难职工。
二、慰问标准及发放形式
慰问标准:500元/户,慰问金通过转账方式拨入困难职工本人银行卡。
三、操作流程
融安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在档困难职工信息反馈给各基层工会,由各基层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于9月9日前将《融安县总工会困难职工2024年中秋节慰问公示》(附件1)和《融安县总工会困难职工2024年中秋节慰问公示无异议证明》(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到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长安镇新民一区175号融安县总工会3楼帮扶中心办公室),逾期不报送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额外受理。
四、工作要求
资金发放按《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工发〔2019〕4号)有关规定使用,通过银行卡转账发放。
联系人:周小云、侯柏羽,联系电话:8134590。
附件:1.融安县总工会困难职工2024年中秋节慰问公示
2.融安县总工会困难职工2024年中秋节慰问公示
无异议证明
融安县总工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
融安县总工会困难职工2024年
中秋节慰问公示
我单位共有 户符合融安县总工会困难职工2024年中秋节慰问条件,经资料审核、信息比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 月 日前向本单位工会反映,联系人: ,电话: 。
申请人 | 家庭人均实际 月收入(元) | 困难类别 | 家庭成员 (人数) | 发放金额 |
工会(盖章)
2024年 月 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予建立档案:
(一)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留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除外)。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
(三)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的。
(四)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
附件2
融安县总工会困难职工2024年
中秋节慰问公示无异议证明
我单位共有 户符合融安县总工会困难职工2024年中秋节慰问条件,已于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证明。
工会(盖章)
2024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