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总工字〔2024〕27号 关于开展工会财务资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融安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工会财务资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监督,维护工会财经纪律,强化工会内部控制,规范工会财务行为,推动工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柳州市工会财务监督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好2024年度工会财务资产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以2023年度会计资料为主,如有必要可追溯以前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否贯彻落实《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行工会职责,竭诚服务职工。
(二)是否建立工会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工会会员慰问制度、职工文体活动竞赛管理办法等工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三)是否有违反工会财务“八不准”方面的问题。
(四)是否按照《工会法》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是否按时接受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审验证》审查;是否按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五)是否按规定开立工会法人账户独立管理工会资金;是否将工会业务与行政业务严格区分。
(六)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及决算编制,是否经本级经审会审查、工会委员会审批,是否按上级工会要求上报备案并及时申报预算、决算汇总。
(七)是否按规定开展各项工会活动,发放会员福利、慰问。
(八)当年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完全使用,是否仍有结余。
(九)年节福利发放是否超出当年拨缴经费收入;工会经费弥补会费不足是否超过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十)是否落实上级工会关于消费帮扶方面的政策,采购逢年过节慰问品时优先购买我区脱贫地区帮扶产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产品,且每年采购金额不低于逢年过节慰问品支出总金额的50%。
(十一)是否对工会固定资产规范管理并每月计提折旧,每年进行盘点;工会资产的处置是否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报批程序;是否存在违规出租、出借工会资产的现象等。
(十二)各项开支的事前请示、报销手续是否完整;开展活动是否有方案、细化的预算,奖励设置是否合规;购买物品或服务是否有发票、清单;活动用餐是否按规定附用餐人员名单;发放生日蛋糕、节日慰问品、纪念品等实物是否有实名签收等。
(十三)针对上年度审计、巡察和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项整改。
(十四)是否规范管理财务档案资料。
二、检查的要求
(一)全面自查。各基层工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15日,需自查自存《2023年工会决算表》和《2024年工会预算表》、经费的收支管理与使用情况,完成自查工作并报送《融安县总工会财务资产监督检查自查情况表》(附件)签字盖章版扫描件至县总工会(邮箱:raxzgh@163.com),并以“工会名称+财务资产监督检查自查情况表”命名邮件。
(二)实地抽查。对于经县总工会财务部、经审办上门抽查过的基层工会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融安县总工会财务资产监督检查自查情况表》及自查报告报送至县总工会四楼财务部。
(三)整改阶段(10月31日前)。对自查、自检中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县总工会(邮箱:raxzgh@163.com)。
三、纪律要求
(一)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各级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对照监督检查内容,逐项检查积极配合。对于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自查自纠的,监督检查中不再作为问题提出。需认真总结工作中的亮点,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
(二)以查促改,务求实效。各基层工会要突出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分析问题根源,堵住漏洞查缺补漏,强健机制。对检查后有问题拒不整改、有无故不参加工会财务资产监督检查、历年监督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调整、有严重违规问题等情况的基层工会,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纳入下年度县总工会重点审计名单;
2.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审计、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
联系电话:0772-8130312。
附件:融安县总工会财务资产监督检查自查情况表
融安县总工会
2024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