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总工字〔2024〕29号 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西职工 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
融安县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西职工
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2025 年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目标指导计划〉的通知》(桂工办发〔2022〕35号)、《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2024版)〉的通知》(桂工发〔2023〕44号)、《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改革 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启动2025年度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县2025年职工医疗互助参保工作已于2024年9月1号正式启动。为做好新的一年参保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内容
各项参保内容严格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2024版)〉的通知》(桂工发〔2023〕44号)和《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改革 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指导意见》的内容进行,2025年重点做好“互助1号”“互助2号”参保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互助3号”“互助5号”参保工作,自治区总工会如有新的政策则应用新政策。
二、参保任务
根据《关于启动2025年度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要求,柳州市总工会分配我会2025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保任务为“互助1号”9055份,“互助2号”259份。请各基层工会积极宣传发动,按2024年度年报会员数参保,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参保费用具体如下:
(一)“互助1号”参保费用100元/人/年;
(二)“互助2号”参保费用100元/人/年;
(三)“互助3号”参保费用69元/人/年;
(四)“互助5号”参保费用90元/人/年。
三、参保补助
(一)补助标准和原则
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将继续开展“工会助您来参保”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普惠活动。将对2025年市总工会下达任务范围“互助1号”9055份内的参保职工进行参保费用补助,补助比例为每份保单费用的40%;“互助2号”259份内的参保会员进行参保费用补助,补助比例为每份保单费用的80%。按照先缴后补、达到任务数“互助1号”9055份,“互助2号”259份上限后不补的原则,具体以系统实际缴费时间截止为准。
(二)补助方式
县总工会补助的费用在各基层工会12月10日集中缴费日期结束后,以系统实际缴费时间的顺序,以任务数范围内参保名单,按基层工会上缴工会经费的渠道,将县总工会补助费用一次性下拨至各基层工会。
四、参保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管理层次。工会开展的职工互助活动是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抓手。各级工会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总工会“559”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增强职工获得感”和打造“第二医保”品牌的初心使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目标计划和职工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深刻认识职工医疗互助的重大意义,确保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基层工会要注重做好宣传发动,勇于创新,广泛利用线上线下阵地和媒介开展多渠道宣传,如会议、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积极营造互助互济的良好氛围,激发职工和单位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为准则,既要向职工准确传达互助保障的政策和意义,也要做好参保工作操作流程的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互助保障在基层的覆盖面和接受度,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有关业务和具体事项请与融安县代办点联系,联系人:农秋妹,联系电话:8136562。
附件:1.广西基层工会参保教程
2.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2024版)》的通知(桂工发〔2023〕44号)
3.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改革 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指导意见
融安县总工会
2024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