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3-16750
- 主题分类:
- 其他_其他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30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3〕15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3〕1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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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3〕15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融安县政务服务、
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
2023年,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亲临柳州视察指导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县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加快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供给规范化、办事便利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升级,为开创新时代融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政务服务力量。
一、聚焦守正创新,打造惠民利企服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纵向推动服务下沉基层。推动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面落地,实现基层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素统一,完善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乡镇审批流程,推动优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新一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紧紧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配合市级推行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招聘等13个主题集成服务套餐,实现“一次登录、一端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合作,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分类梳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深化提升一批改革举措,新增一批企业群众期盼、推广潜力大的改革措施,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3.大力推动数字政务发展。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和电子证照的关联度,不断强化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推动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等多个事项全程网办,发放电子证书,群众办事实现“一次不用跑”。推行勘验场景实现线上预约、视频“云勘验”,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完善标准化政务服务机制。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实施清单相关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统一,确保各系统各行业实施清单更新、优化。依托“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2.构建规范化政务服务流程。建设线上标准化管理系统,深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事项审查要点、办理流程、材料模板、法律依据等主要模块,形成颗粒化材料库,全面实现审批统一模板、统一标准,推进审批全流程向规范化建设转变。
3.打造便利化政务服务圈。深化拓展“全区通办”“全市通办”等“异地通办”模式,进一步扩大事项范围,提升服务效能。配合市级推进桂黔全域“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原则上负面清单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跨省通办”,扩展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公安等领域通办范围,确保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逐步深化、拓宽“水电气”报装外线接入工程“集成办”的范围,最大限度的精简材料、提高效率。
4.建设示范性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建设,围绕政务服务模式丰富、举措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群众打造标准、规范、便利的服务示范中心。持续推行“五时六查”,健全巡查内容规范、巡查结果报备、巡查问题整改的督查体系,继续开展“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之星”活动,并延伸至基层,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建立长期办事体验交互机制。在县组政务服务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持续开展“好差评”,引导服务对象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广西政务APP,全面分析评价数据,及时开展办件回访,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进。
(三)全力畅通项目审批精准服务通道
1.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分批次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助力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排查清理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完善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深入推广“一证开工”改革。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证开工”改革,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全县推广“一证开工”改革,扩大并联审批范围,优化并联审批程序,为投资企业搭建咨询、审批、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3.加快推进投资项目“拿地即批”。聚焦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在土地供应前,对已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应地块,由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提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落地投产。
4.推行大件运输“一证通行”。建立主动服务对接机制,梳理明确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多部门联动快速审批通道,确保部门间“事前认定、事中审批、事后监管”的高效协调联动,实现大件运输从起始地至目的地的“一证通行”,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便捷优质服务平台
(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一栏通查”。探索推进交通运输、旅游等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将专区打造成各类文件信息解读、互动的“会客厅”。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二)精准提升政策解读效能,助力政策落地执行。重点推进涉及融安工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和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推动文件发布与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用好用活“政策说明会”,聚焦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和税收优惠等与公众密切相关领域,侧重解读出台背景、出台目的和实质性举措,推动“单项解读”向“互动交流”延伸。
(三)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依托政府网站第一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办覆盖面。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审判案例的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互动协调会议机制,推进以案例精准指引公开作用,以协同沟通保障公众在各领域的知情权。做到在法定时限内100%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聚焦公平公正,打造规范高效交易环境
(一)以协调立足当下,凝聚协同监管新合力。配合市级开展社会监督活动,不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二)以标准促进规范,推进服务运行标准化。根据自治区安排部署,按照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公开原则和规范要求实施。大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管,实现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
(三)以效率引领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全力配合实施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业务中的应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联动。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支持与技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基层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地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主要责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积极探索创新,形成融安模式。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内容,结合本单位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开展情况,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小切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具备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改革措施,推动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落实落地,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聚力形成融安品牌和融安经验,充分彰显融安改革特色。
(三)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围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加强推进相关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
附件:1.《2023年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
交易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2.责任单位清单
附件1
《2023年融安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深入推进行审批改革 | 纵向推动服务下沉基层 | 推动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面落地,实现基层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素统一,完善事项办事指南,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乡镇审批流程,推动优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新一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或村(社区)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 2023年11月30日 |
2 | 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 紧紧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全链通办”改革,推动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招聘等13个主题集成服务套餐,实现“一次登录、一端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合作,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分类梳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深化提升一批改革举措,新增一批企业群众期盼、推广潜力大的改革措施,全方位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融安县自来水厂、融安县河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融安供电局、融安县中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 2023年11月30日 | |
3 | 大力推动数字政务发展 | 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材料和电子证照的关联度,不断强化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推动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等多个事项全程网办,发放电子证书,群众办事实现“一次不用跑”。拓展更多勘验场景实现线上预约、视频“云勘验”,推动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 2023年12月31日 | |
4 |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 完善标准化政务服务机制 | 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进实施清单相关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统一,确保各系统各行业实施清单更新、优化。依托“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 2023年12月31日前 |
5 | 构建规范化政务服务流程 | 建设线上标准化管理系统,深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事项审查要点、办理流程、材料模板、法律依据等主要模块,形成颗粒化材料库,全面实现审批统一模板、统一标准,推进审批全流程向规范化建设转变。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6 | 打造便利化政务服务圈 | 1.深化拓展“全区通办”“全市通办”等“异地通办”模式,进一步扩大事项范围,提升服务效能。 2.加快推进桂黔全域“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 原则上负面清单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跨省通办”,扩展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公安等领域通办范围,确保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3.逐步深化、拓宽“水电气”报装外线接入工程“集成办”的范围,最大限度的精简材料、提高效率。 | 1.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2.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3.县行政审批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2.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1月30日 | |
7 | 建设示范性政务服务体系 | 1.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建设,围绕政务服务模式丰富、举措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高管理水平,为企业群众打造标准、规范、便利的服务示范中心(分中心)。 2.持续推行“五时六查”,健全巡查内容规范、巡查结果报备、巡查问题整改的督查体系,开展“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之星”活动,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建立长期办事体验交互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分中心持续开展“好差评”,引导服务对象使用自治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广西政务APP,全面分析评价数据,及时开展办件回访,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进。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安管理部、融安县税务局、县各有关单位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 | 1.2023年12月31日前 2.持续推进 | |
8 | 全力畅通项目审批精准服务通道 | 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 | 分批次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助力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问题。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排查清理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完善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 | 2023年11月30日 |
9 | 深入推广“一证开工”改革 |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证开工”改革,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实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全县推广“一证开工”改革,扩大并联审批范围,优化并联审批程序,为投资企业搭建咨询、审批、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好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重大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 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10 | 加快推进投资项目“拿地即批” | 聚焦社会投资项目水土保持领域,在土地供应前,对已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具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应地块,由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提前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落地投产。 | 县人民政府 |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11 | 推行大件运输“一证通行” | 建立主动服务对接机制,梳理明确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多部门联动快速审批通道,确保部门间“事前认定、事中审批、事后监管”的高效协调联动,实现大件运输从起始地至目的地的 “一证通行”,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 县行政审批 局、县交通 运输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12 | 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 推进我县各级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一栏通查”。探索推进交通运输、旅游等新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推进县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将专区打造成各类文件信息解读、互动的“会客厅”。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 长期推进 | |
13 | 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便捷优质服务平台 | 精准提升政策解读效能,助力政策落地执行 | 重点推进涉及融安工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和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推动文件发布与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用好用活“政策说明会”,聚焦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和税收优惠等与公众密切相关领域,侧重解读出台背景、出台目的和实质性举措,推动“单项解读”向“互动交流”延伸。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 长期推进 |
14 |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 依托政府网站第一平台,拓宽各乡镇和高频事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办覆盖面。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审判案例的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间互动协调会议机制,推进以案例精准指引公开作用,以协同沟通保障公众在各领域的知情权。做到在法定时限内100%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 长期推进 | |
15 | 聚焦公平公正,打造规范高效交易环境 | 以协调立足当下,凝聚协同监管新合力 | 配合市级开展社会监督活动不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 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16 | 以标准促进规范,推进服务运行标准化 | 1.根据自治区安排部署,按照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公开原则和规范要求实施。 2.大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管,实现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 | 县行政审批局 | 1.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林业局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林业局 | 1.地方标准立项批复后15个月内 2.2023年12月31日前 | |
17 | 以效率引领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 全力配合实施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业务中的应用。 | 县行政审批局 | 无 | 2023年12月31日前 |
附件2
责任单位清单
1.各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侨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史志办公室、县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安管理部、县烟草专卖局、柳州融安供电局、融安县自来水厂、融安县河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融安县中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各具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侨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史志办公室、县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安管理部、县烟草专卖局、柳州融安供电局、融安县自来水厂、融安县河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融安县中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示范性政务服务体系”各有关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侨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史志办公室、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专卖局、融安县自来水厂、融安县河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柳州融安供电局、融安县中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县政务服务大厅各进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史志办公室、县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融安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烟草专卖局
5.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交管分中心
6.“聚焦公开透明,打造便捷优质服务平台”各有关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