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4-00200
- 主题分类:
- 林业;其他_其他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3〕28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3〕2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04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融政办发〔2023〕28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4日
融安县国家储备林
(二期)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保障柳州市融安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县域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建设广西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为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培育优质国家储备林、推动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通过流转国有和集体林地的方式有序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到2032年完成我县国家储备林7333.3hm2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贷款总额达到107000万元;森林蓄积量、森林生态功能稳步提升,林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推动林业全产业链发展,一、二、三产业进一步融合,实现倍增效应。
(一)打造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采取多种措施收储林木和流转林地,大力培育大径材和乡土树种用材林、油茶特色经济林和乡土珍贵树种用材林,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和经营水平,提升林地产出率。扩大生态承载力,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生态价值三增长。根据我县森林资源优势,将我县国家储备林打造成质量高、效益好的示范基地,为我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原材料,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生态环境。
(二)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国家储备林基地良好的土壤和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国家储备林政策优势,因地制宜种植中药材,以短养长,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
(三)统筹推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森林资源融资建设国家储备林的良好机遇,将项目区内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资金支持范围统筹推进,实现森林资源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
(四)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将国家储备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构建政、银、企、村、农多方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推乡村振兴,实现社会得生态、国家得木材、地方得投资、企业得效益、集体得分成、农民得收入的共赢目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整合集体林地资源,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继续完善集体林地承包权发证工作;进一步理顺集体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将集体林场、造林大户的林地整合包装,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范畴;提升林业产业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现代化进程;选择以杉、桉等用材林树种为主,油茶作为木本粮油储备,将用材林、油茶、林下经济项目等与乡村产业振兴有机结合;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保障林农以林地流转、入股分成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
(五)探索林业碳汇交易。利用国家储备林培育周期长、木材径级大、固碳能力强等特点,探索创新林业碳汇产权交易形式,稳步有序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三、运作模式
融安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采用直贷模式实施建设。项目融资结构包括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和项目资本金,其中: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80%,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县林业局作为项目监管部门。县润和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全面负责融安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基地建设,并与县西山林场签署国家储备林(二期)基地建设合作协议,委托其对项目建设的林地林木进行经营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调查摸清资源底数。县林业局2023年8月底前对全县林地面积、树种结构、经营现状、流转情况等地林木资源开展情况调查登记,建立健全林地林木动态监管机制,为我县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提供数据支撑。
(二)加快推进项目林地落实。坚持“公平公开、有偿使用、合作多赢”原则,动员村集体或农户未发包、承包到期的商品林地和林木统一流转到县润和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包未到承包期的林地林木,引导承包大户、林业公司、农户将林地林木流转到县润和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强化质量监管。为保证项目建设各环节施工质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现场监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并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实行工程监理制,从造林设计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进行质量监理,严格把好每道工序质量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管理计划,使用安全节能环保材料,及时处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四)强化成果验收。根据国家、自治区银行贷款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第三方采取无人机航拍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逐小班对国储林项目实施面积、合格面积、管护效果、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等全面检查验收。
五、项目建设步骤
(一)前期实施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编制实施方案。融安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出台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建设目标任务。
2.组织项目贷款申报。县润和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和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贷款,其中贷款金额107000万元,项目资本金27227.6万元。项目资本金主要由县润和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筹,并积极争取专项债和上级的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多渠道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2032年)
2023年到2032年完成国家储备林7333.3hm2建设,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项目区内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集体经济得到壮大,群众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性显著提高;林木良种基地基本建成;探索林业碳汇交易取得成效。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储备林项目是我县“十四五”实施的重大项目,为强化我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融安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融政发〔2023〕13号)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我县国家储备林项目顺利推进;建立项目推进联席会议或现场办公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按辖区商品林地总面积为基数,将商品林地逐年流转至县润和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加强项目监管。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涉及面广、资金使用量大,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加快推进,依法依规实施。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好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为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