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2-45342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22日
- 标 题:
- 融政发〔2022〕9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发〔2022〕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22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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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发〔2022〕9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2〕10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22〕30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融安县土壤资源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国性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做好此次普查工作,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类型、农业生产水平等;五是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六是质量状况分析;七是普查成果汇交汇总。
三、明确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分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12月开始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3—2024年)
1.外业调查采样。2023年1月—2024年2月完成全县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2.内业测试化验。2024年5月全部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工作。
3.质量控制。2023年1月—2024年5月同步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审核的全程质量控制。
4.数据汇总与校核。2023年6月—2024年6月,按工作进度情况,整理数据、统计分析。
5.成果汇总。2024年10月31日前,形成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完成土壤普查验收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5年)
继续配合自治区开展自治区级普查成果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工作,做好土壤三普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的应用和扩展工作。
四、加强普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壤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融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做好具体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县水利局、统计局和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土壤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由各级财政按工作职责承担。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质量控制。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布点、采样、测试、汇总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县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四)强化技术支撑。融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系统的技术资源,做好本级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统筹整合利用好科研、教学、推广以及社会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组建各级技术工作组、专业普查队伍,建立健全技术操作规范,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做好工作平台软硬件建设,配齐专业物资设备,逐级抓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普查质量。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舆论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融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融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廖鹏翔 副县长
副组长:苏世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华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宗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李 慧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钟来欢 县财政局副局长
龙晓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韦加斌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覃钉星 县统计局副局长
雷稳祺 县林业局副局长
曾少华 县水利局副局长
胡志伟 柳州市融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翁新辉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融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加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代章。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调整;其他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调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