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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24〕13号 关于印发《2024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融安县东起乡管理组  |   发布日期: 2024-05-10 10:00   


东政发〔2024〕13号

关于印发《2024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融安县东起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

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乡各级公共机构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刻把握现阶段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总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管字〔2024〕31号)和《柳州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柳管字〔2021〕148号)部署安排,全乡公共机构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之以恒、全方位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持续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引领公共机构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抓好电、油、气、水等能源资源节约,强化能耗定额及用水定额管理。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耗定额》(DB45/T 2360-2021)、《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 679-2023),加强用能过程管控,确保各项用能指标控制在“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范围内。

三、工作内容

(一)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1.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组织实施《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名录库,组织开展2023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指导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公共机构科学规范用能,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节能降碳效能。

2.强化节能成果转化。推介更多绿色低碳转型先进成熟适用解决方案,持续加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助力全乡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3.深化节能监督考核。健全专项工作动态考核+节能减碳目标监督考核工作机制,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的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能源资源消费计量情况和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对在工作中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节能工作不到位造成能源资源严重浪费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二)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1.抓好建筑能效水平提升。持续推动公共机构采取能耗监测、用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有效措施实现降耗增效。强化教育、卫生等重点用能领域,联合办公区等重点用能单位,空调等重点用能部位的节能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推动既有建筑实施围护结构、照明、供暖、制冷等用能系统设备节能改造,新设备积极运用AI智能化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施中央空调、智能高效照明、配电等重点用能系统节能减碳改。

2.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有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动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及推荐工作,加大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宣传推广。

3.稳步推进市场化机制运用。加大《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宣贯和落实力度,探索小散项目集中整合托管模式。推进公共机构积极调动乡村企业单位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

(三)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GB/T29118-2023)宣贯工作,以《节约型机关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为指导,规范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对已建成的节约型机关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做好节约型机关“回头看”抽查评价工作。

2.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宣贯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公共机构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做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宣传推介。持续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和世界粮食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广“桂碳宝”小程序,引导干部职工培养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全乡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四个一’”(即“少开一盏灯、停开空调一小时、少开一部电梯、关好水龙头节约每一滴水”)行动。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课程纳入各级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绿色低碳发展本领。

(四)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

1.扎实做好资源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持续规范乡、村公共机构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厨余垃圾回收处置。继续加强对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情况的检查,带头推广使用绿色材料、可再生、可降解、可拆解等再利用产品。配合县垃圾分类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季度测评工作。

2.持续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落实《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11号)《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GB/T42967-2023)有关要求,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力度,科学推进各类公共机构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推动反食品浪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做好2024年度乡本级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工作。推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经验向其他公共机构推广,扩大反食品浪费工作覆盖面。

3.积极推动节水护水。全面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层层压实管理责任,联合水利、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推动学校、医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完善用水计量设施配备,持续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推广合同节水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实施节水改造。做好《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建立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把节能降耗目标、节能举措、工作任务、奖惩措施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推进节能改造项目及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科学合理的使用节能经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节水节电、计量统计、能源审计、联络员、监督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水、用电和各种能耗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对高能耗的设施设备及时提出有效控制措施,提高监管水平,确保督查到位。

东起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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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24〕13号 关于印发《2024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安县东起乡管理组  发布日期:2024-05-10 10:00 


东政发〔2024〕13号

关于印发《2024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

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融安县东起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

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乡各级公共机构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刻把握现阶段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总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管字〔2024〕31号)和《柳州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柳管字〔2021〕148号)部署安排,全乡公共机构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持之以恒、全方位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持续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引领公共机构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抓好电、油、气、水等能源资源节约,强化能耗定额及用水定额管理。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能耗定额》(DB45/T 2360-2021)、《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 679-2023),加强用能过程管控,确保各项用能指标控制在“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范围内。

三、工作内容

(一)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1.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组织实施《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名录库,组织开展2023年东起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指导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公共机构科学规范用能,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节能降碳效能。

2.强化节能成果转化。推介更多绿色低碳转型先进成熟适用解决方案,持续加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助力全乡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3.深化节能监督考核。健全专项工作动态考核+节能减碳目标监督考核工作机制,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的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能源资源消费计量情况和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对在工作中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节能工作不到位造成能源资源严重浪费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二)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1.抓好建筑能效水平提升。持续推动公共机构采取能耗监测、用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有效措施实现降耗增效。强化教育、卫生等重点用能领域,联合办公区等重点用能单位,空调等重点用能部位的节能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推动既有建筑实施围护结构、照明、供暖、制冷等用能系统设备节能改造,新设备积极运用AI智能化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施中央空调、智能高效照明、配电等重点用能系统节能减碳改。

2.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有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动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及推荐工作,加大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宣传推广。

3.稳步推进市场化机制运用。加大《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宣贯和落实力度,探索小散项目集中整合托管模式。推进公共机构积极调动乡村企业单位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

(三)大力促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GB/T29118-2023)宣贯工作,以《节约型机关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为指导,规范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对已建成的节约型机关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做好节约型机关“回头看”抽查评价工作。

2.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大力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宣贯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公共机构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做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宣传推介。持续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和世界粮食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广“桂碳宝”小程序,引导干部职工培养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全乡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四个一’”(即“少开一盏灯、停开空调一小时、少开一部电梯、关好水龙头节约每一滴水”)行动。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课程纳入各级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绿色低碳发展本领。

(四)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

1.扎实做好资源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持续规范乡、村公共机构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厨余垃圾回收处置。继续加强对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情况的检查,带头推广使用绿色材料、可再生、可降解、可拆解等再利用产品。配合县垃圾分类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季度测评工作。

2.持续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落实《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11号)《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GB/T42967-2023)有关要求,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力度,科学推进各类公共机构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推动反食品浪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做好2024年度乡本级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工作。推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经验向其他公共机构推广,扩大反食品浪费工作覆盖面。

3.积极推动节水护水。全面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层层压实管理责任,联合水利、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推动学校、医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完善用水计量设施配备,持续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推广合同节水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实施节水改造。做好《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建立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把节能降耗目标、节能举措、工作任务、奖惩措施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推进节能改造项目及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科学合理的使用节能经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节水节电、计量统计、能源审计、联络员、监督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水、用电和各种能耗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对高能耗的设施设备及时提出有效控制措施,提高监管水平,确保督查到位。

东起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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