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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政发〔2024〕2号潭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 潭头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4-03-28 16:45   

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4328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融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结合潭头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和柳州市的六十六项重点任务,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潭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行政村、乡直各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二)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行政村、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三)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四)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五)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根本杜绝。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协助县级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层面举办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组织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通过有关培训视频、深入企业宣讲、组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等进行解读,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3.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4.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追究问责;导致发生事故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三)实施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6.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在用渡船及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船舶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高质量选船、“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加快推进重型载货汽车安装使用智能安防服务设备。

7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四好渡口”建设、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矿山隐蔽致灾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四)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8.推动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管理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9严格执行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0.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强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1.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创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六)实施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2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开展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举报微信小程序,激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问题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每月25日前将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况和所监管行业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情况报送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3.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工作站建设,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机制,对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或社会影响大的事故,要立即响应,聚焦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精准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落实有针对性安全防范工作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七)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15.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运输、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工贸、消防、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整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6.对证照不全、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危险作业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弄虚作假、非法开展电气焊作业和盗采矿产资源、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车辆船舶非法营运、无牌无证拖拉机违法上路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部门联合打击力度,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执法措施。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7.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应急安全报刊学用工作,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学习安全知识,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强化社会各单元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组织开展科普讲解大赛、短视频创作大赛、安全知识竞赛等应急安全类赛事,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安。推动在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18.深化公路铁路水运建设全国“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全国、自治区、全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推荐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国安全生产评选表彰,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全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

(五)强化考核巡查。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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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潭政发〔2024〕2号潭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潭头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28 16:45 

村民委、乡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全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潭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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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融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结合潭头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和柳州市的六十六项重点任务,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潭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行政村、乡直各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二)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行政村、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三)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四)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五)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根本杜绝。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协助县级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层面举办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组织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通过有关培训视频、深入企业宣讲、组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等进行解读,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3.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4.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追究问责;导致发生事故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三)实施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6.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在用渡船及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船舶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高质量选船、“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禁止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加快推进重型载货汽车安装使用智能安防服务设备。

7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四好渡口”建设、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矿山隐蔽致灾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四)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8.推动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管理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9严格执行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0.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强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1.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创建,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六)实施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2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保密等制度,开展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奖励等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告牌、举报微信小程序,激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问题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建立举报信息共享机制,每月25日前将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况和所监管行业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情况报送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3.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工作站建设,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举一反三”机制,对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或社会影响大的事故,要立即响应,聚焦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精准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落实有针对性安全防范工作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七)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15.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运输、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工贸、消防、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整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6.对证照不全、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危险作业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弄虚作假、非法开展电气焊作业和盗采矿产资源、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车辆船舶非法营运、无牌无证拖拉机违法上路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部门联合打击力度,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执法措施。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7.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应急安全报刊学用工作,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学习安全知识,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强化社会各单元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组织开展科普讲解大赛、短视频创作大赛、安全知识竞赛等应急安全类赛事,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安。推动在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18.深化公路铁路水运建设全国“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全国、自治区、全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推荐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国安全生产评选表彰,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全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融安县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

(五)强化考核巡查。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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