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政发〔2024〕5号潭头乡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潭头乡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每年3月和10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现临近清明节,农事用火不断增多,为了有效监管和防控森林火灾,现将《潭头乡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做好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月相关工作。
潭头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潭头乡2024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社会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有效提升我乡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杜绝森林火灾扑救中伤亡事故,结合我乡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预防在前,教育在先”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切实保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为主,深入宣传野外用火知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三、工作内容
(一)宣传形式
各村要结合本辖区林情、民情实际精准施策,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教育引导,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增设宣传栏(警示牌)、利用电子显示屏、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和书写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不断提高依法用火、合理用火、正确用火意识。
(二)积极开展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
在村委及各屯开设防火宣传栏、公告并宣传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融安县应急管理局值班报警电话(0772—8110119);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等,筑牢思想防线,引导大家正确防范森林草地火灾。
(三)抓好针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宣传
1.重点时段: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传统节日及全国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加强林区巡查。在春耕、秋收等农事用火高峰季节,大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教育群众依法依规用火,使野外依法用火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工作,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2.重要人群:对留守老人和儿童、防火五类人员、进入林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要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对学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形成教育孩子,带动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森林防火主体宣传活动
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在高森林火险期,充分利用林区群众节日、圩日集会的机会,集中开展联合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