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政发〔2024〕6号 关于印发《雅瑶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雅政发〔2024〕6号
关于印发《雅瑶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乡辖区现状,经研究决定,现将《雅瑶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雅瑶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雅瑶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制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暂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抢险救灾“一线工作法”》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雅瑶乡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包括:台风灾害、洪涝灾害、干旱灾害等。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治水,防汛抗旱并举,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乡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洪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防洪抗旱、全社会参与、军民结合;民兵、抢险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动,科学调度、合理安排。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水资源,对低湖、洼地进行综合开发,促进人水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乡设立雅瑶乡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乡防指下设2个防段。各村设立防汛抗旱机构。
2.1.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长,乡长任副总指挥长,副书记、人大及其他党委成员任副指挥长,副乡长任副指挥长。乡纪委、乡党政办、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乡派出所、乡财政所、乡乡村振兴工作站、乡林业站、乡司法所、卫生院、供电所、电信公司、邮政、移动公司、农商行、各村(社区)委员会等为成员单位,乡防指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1.2村抢险队
各村成立抢险队,抢险队由各村(社区)主任担任队长,成员由各村基干民兵或在家的青壮年劳力组成。抢险队服从乡防指的统一调度。
2.1.3乡抗洪抢险队
乡抗洪抢险队长由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抽调的在家青壮劳动力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拟定全乡防汛抗旱方案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乡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2个防段职责
按照乡防指的统一调度,组织好、监督好各防段的堤防巡查,险情应急处置等。
2.2.3成员单位职责
乡纪委负责防汛抗旱期间防汛抗旱责任制和防汛抗旱纪律落实、督查、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对玩忽职守脱岗、离岗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党政办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执法机关负责侦破的破坏防汛抗旱、趁水打劫的犯罪案件的快速审结;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及统计部门做好各方面的受灾损失统计,退水补种和农作物田间指导工作。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派出所负责抗洪抢险秩序,打击盗窃、抢劫防汛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运输的车辆和船只,及时修复水毁道路,确保水毁道路畅通。加强对汛期渡口和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调查核查损失,救灾捐赠等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生产救灾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电信部门确保防汛抗旱期间的通讯畅通;邮政、电信负责防汛抗旱邮政快递和信息传输;供电部门负责防汛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财政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经费的保障;防汛值班人员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灾情、雨情、水情、旱情的记录,传达防汛抗旱预案,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2.4乡防指办职责
负责乡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接听县防指指令,上报本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传达贯彻防指的各项工作布置;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汛前检查,拟定完善防汛抗旱预案,当好乡党委、政府的参谋。
2.3村成立防汛抗旱机构
村成立的防汛抗旱机构,由村主任、副书记担任领导,在家的基干民兵或青壮劳力担任主力队员,负责本村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并服从乡防指的统一领导、调度。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乡防汛办应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接收县防指传达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各种可能发生的险情预测。及时传达给乡防指,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雅瑶河、黄金河水位达到设防水位时,各堤段管理村上堤检查堤防、涵闸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内涝出现时,各村抢险队应及时想方法排涝,顾全大局,协调作战。当雅瑶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一线民工上堤,各防段人员到岗到位,及时加强工程检测,并将堤防、涵闸、塌陷区的内涝、险情上报乡防指,并及时处理、安置;当雅瑶河水位超过警戎水位一米,接近保证水位时,二线民工上堤,各防段人员分段把守,责任到人,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县防指;当雅瑶河水位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时,三线民工全部上堤,并根据水位上涨情况,随时增派民工,内涝严重时,应及时安排转移灾民及财物,保证人、畜财产安全,并上报县防指,各种防汛预案全部启动;当雅瑶河水位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时,要严格按照省、市、县防指的调令执行。并保证灾民、人畜财产安全转移。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企业、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乡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村应及时向乡防指报告灾情,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立即报县防指,核实后按程序上报。乡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灾后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防指报告。
(3)乡防指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告制度》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受旱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影响。
(2)乡防汛办应掌握墒情、雨情和蓄水情况,加强对干旱的监测,及时上报受旱情况的动态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乡村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队伍,检查维护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储备足够的防汛抗旱物资,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保证通信畅通。
3.2.2气象水文预警
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时,乡防指应及早预警。通知各指挥所及各村,做好应对准备。
3.2.3雅瑶河、黄金河洪水预警
(1)当雅瑶河、黄金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乡防指应向全乡发布汛情信息;当雅瑶河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或安全流量、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乡防指根据县防指命令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当雅瑶河、黄金河堤防、涵闸、泵站、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所在指挥所及乡防指报告,并向县防指和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前指应迅速组织抢险,并立即向可能受灾的区域发出预警。
3.2.4地质灾害预警
乡防指办应编制地塌陷区预防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险工、险段,汛期要加强防守,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及时抢险、排险,确保万无一失。
3.2.5台风灾害预警
为做好防台工作,乡防指办应注意气象预报及时发布紧急通知,台风到来时,乡防指办、各值班点要加强值班,兼顾防台工作,尤其是水利工程,乡、村危房、中小学校舍、电力、通信设施等要严加防范,最大限度减轻台风造成的灾害损失。
3.2.6干旱灾害预警
乡防指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3预警支撑系统
3.3.1建立通信系统及渠道
各防段及各村指定专人,上报防汛抗旱情况,保障雨情、水情、旱情、灾情信息通畅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四、应急响应
4.1应急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参照《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行动分级上报。
4.1.2进入汛期、旱期,乡防指办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跟踪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乡防指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险情。乡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4.1.3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乡防指负责指挥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等方面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单位报告。
4.2Ⅰ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雅瑶河、黄金河发生特大洪水;堤防在我乡境内出现缺口;
(2)我乡发生大的内涝灾害、塌陷区预计有险情发生,
(3)发生特大的干旱
(4)融安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并且台风将对我乡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者台风已经对我乡造成特别重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5)有必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在县防指的指导下,乡防指总指挥长或委托副总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县防办。情况严重时,按上级指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2)乡防指统一调度全乡各村抢险队,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组织转移受灾严重、危房内的灾民,妥善处置好灾民相关问题。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要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乡防指领导到现场亲自指导抢险工作,并申请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确需支援的,向县防指报告申请。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雅瑶河、黄金河发生大的洪水,接近警戒水位;
(2)生产堤防发生决口,全乡80%处在内涝之中;
(3)全乡大部分村出现干旱。
(4)融安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并且台风将对我乡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台风已经对我乡造成重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5)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4.3.2Ⅱ级响应立即行动
(1)在县防指指导下,乡防指副总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挥,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必要时,由乡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乡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乡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接上级指令,乡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境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各防指负责人及村负责人要按职责分工组织防汛抗旱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乡防指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向上级申请支援、帮助、指导抢险工作。
4.4III级应急响应
4.4.1(1)雅瑶河、黄金河发生较大洪水,接近警戒水位;河堤及生产围堤出现险情;
(2)全乡发生半数村出现洪涝灾害;
(3)全乡80%的村发生中度干旱。
(4)融安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并且台风将对我乡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台风已经对我乡造成较大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5)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4.4.2III级响应行动
(1)乡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
(2)乡防指按县令宣布进入防汛(抗旱)期,各分工责任人要各负其责,组织相应的民工,加强防汛抢险。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各前线指挥所应成立现场抢先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必要时,申请专家组指导抢险。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V应急响应:
(1)雅瑶河、黄金河发生一般洪水;
(2)河堤出现险情,或生产圩堤出现险情;
(3)发生大面积洪涝灾害
(4)融安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警范围涵盖我乡,并且台风将对我造成影响;或者台风已经对我造成影响,并且该影响可能持续。
(5)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等有必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4.5.2Ⅳ级响应行动
(1)乡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测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乡防指,组织一线民工上堤巡查。将汛情上报上级部门。
(2)乡防指承担本乡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民工查险抢险。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雅瑶河、黄金河洪水
(1)当雅瑶河、黄金河干流在我乡境内达到警戒水位时,各前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段督查防汛工作,乡防指成员和技术人员要按照分工要求,到岗到位,开展工作。调集足够民工上堤巡查防守。当河水继续上涨,危险加剧,乡防指要随时征调民工,补足不足。
(2)当河水接近行洪水位和保证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乡防指相关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增调抢险队员,派专人防守险段,难度大时,可申请支援。
4.6.2台风、暴雨灾害
(1)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时,乡防指和有关领导人员 上岗到位进行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派出相关人员深入一线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暴雨和抢险工作。
(2)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涵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3)台风到来时,乡村要组织人员对低洼地、危险区、危旧房、中小学校、医院的人员进行转移,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医疗卫生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
4.6.3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堤防决口前征兆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乡防指要立即启动抢险预案,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
(2)工程出险后,一方面组织抢险,另一方面利用有利地形构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把灾情降低到最低限度。
(3)当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时,应立即启动堵口抢护预案,充实现场领导力量,设立技术专家组、施工组、物质器材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4干旱灾害
乡防指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抗旱工作成为全乡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领导到受旱村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灾区的社会稳定。乡防指加强对旱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按上级指令,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会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乡防指派出指导组深入受灾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动员全乡可用力量为抗旱救灾服务,并及时上报县防指。
(2)严重干旱。乡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节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统一管理;派出抗旱检查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运用可用力量为抗旱救灾服务,乡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3)中度干旱。乡防指及时掌握灾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管理,适时向受灾地区派出指导组,指导救灾,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和提水设施解除灾情。
(4)轻度干旱。乡防指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旱情预警,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信息内容: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水工程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抗旱人力调集情况,防汛抗旱物质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水旱灾情转移人口安置情况等。
4.7.2信息报送。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随后补报详情。
4.7.3信息处理。一般信息由乡防汛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乡防指负责人审签。乡防汛抗旱的一般信息报送,乡防办有关负责人处理;重要信息经防指负责人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防指办负责督办。
4.7.4信息核查。乡防指应及时对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上报。
4.8应急结束
河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内涝基本排除,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接到县防指通知后,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结束后,乡防指机构应协助各村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
五、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乡防指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力量,在乡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乡政府交办的工作,保障防汛抗洪、抗台和抗旱高效运转。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5.2.1乡通信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2.2乡通信部门应按照全乡防汛抗旱的需要制定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
5.2.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抖音、QQ、电视发布信息,通知群众转移、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4编制通讯录。乡防办应编制乡各防指成员单位及村防汛通讯录,对关键部门及人员要有多种联系方式。
5.3队伍保障
5.3.1群众防汛抢险队伍
群众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担巡堤、查险、排险任务,按照规定,设防水位民工每公里10—20人,警戒水位民工每公里25—35人;保证水位民工每公里40—60人,以村统一编队,明确负责人,由防指统一调度,根据情况发展,乡防指可以决定增调民工。
5.3.2抗旱服务队
在抗旱期间,乡政府应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乡抗旱服务队和服务组织在干旱时期,应按照各级要求,深入受旱地区打井、洗井、抽水抗旱,维修抗旱机具等多方面服务。
5.4物资保障
5.4.1物资储备
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村、各单位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抢险物资(详见分配表)待险情发生时急用。
5.4.2物资调拨
(1)乡防指调用防汛储备物资时先调用抢险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点较远的储备物资。
(2)进入紧急防汛期,乡防指根据需要,可以在本乡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凡运送防汛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各等级的公路、桥梁和渡口均免费通行,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防汛、排涝、抗旱用电。
5.4.3资金保障
乡政府应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等。
5.5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抗旱的任务。
(2)要做好防汛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
(3)防汛机构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要以防汛为己任,全力支持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4)乡、村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动员全乡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防汛抗旱工作。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首长要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群奋力抗灾减灾。
5.6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
各村转移低洼地及危房的灾民,要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卫生部门要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
六、宣传报道
6.1新闻报道原则
坚持稳定、团结、鼓励、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洪、抗旱、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6.2新闻审查。市以上新闻单位来我乡采访洪涝、旱灾的,听从县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协调,不得各行其是。
七、善后工作
(1)水旱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
(2)组织专人对水毁设施、物资、受灾情况分门分类认真统计上报。
(3)针对当年抗旱物资的消耗情况,按分级筹措的原则,及时补充到位。
(4)对当年汛期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总结、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八、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1.1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指可根据防汛防洪需要,依法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8.1.2洪水等级划分:洪水等级是以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长短来划分的,分为:一般洪水、较大洪水、重大洪水、特大洪水四级。5—10年一遇的为一般洪水、10—20年一遇的为较大洪水、20—50年一遇的为大洪水、大于50年一遇的为特大洪水。
8.1.3旱情等级划分:旱情等级是以旱情对农作物的影响程度,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来划分的,分为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四级。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的为轻度干旱;受旱作物占31%—50%。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21%—40%的为中度干旱;受旱作物占51%—80%,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40%—60%的为严重干旱;受旱作物占80%以上,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60%的为特大干旱。
8.2本预案由乡防汛办负责管理,并根据县防汛抗旱预案及时修订。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的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防办会同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雅瑶乡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雅瑶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3.雅瑶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人员名
附件1
雅瑶乡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乡镇名称 | 行政责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雅瑶乡 | 吴江福 | 乡长 | 18867076898 |
附件2
雅瑶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姓名 | 职务 | 防汛职务 | 手机 | 负责片区 | 备注 |
杨 慧 | 书 记 | 总指挥长 | 15878220875 | ||
吴江福 | 乡 长 | 副总指挥长 | 18867076898 | ||
苏兆媛 | 人大主席 | 副指挥长 | 18178237958 | 福田村 | |
骆厚斌 | 副书记 | 副指挥长 | 13557226028 | 黄金村 | |
吴 春 | 副乡长 | 副指挥长 | 13633008487 | 苏田村 | |
韦洪格 | 副乡长 | 副指挥长 | 13407864567 | 大琴村 | |
林 静 | 纪委书记 | 副指挥长 | 18376209228 | ||
吴周杰 | 组织委员 | 副指挥长 | 13321621016 | 雅瑶村 | |
李智文 | 宣传委员 | 副指挥长 | 13407885060 | 章口村 | |
蓝文峰 | 武装部长 | 副指挥长 | 18076728990 | 冠带村 | |
覃航波 | 副乡长 | 副指挥长 | 13481959011 | 车平村 | |
唐 碧 | 副乡长 | 副指挥长 | 15777218863 | 大琴村 | |
刘斯琪 | 农服中心主任 | 成 员 | 18177257592 | ||
韦乾宗 | 乡建中心主任 | 成 员 | 13597145211 | ||
韦明珠 | 审批中心主任 | 成 员 | 18077256039 | ||
黄虹宇 | 林业站长 | 成 员 | 15878247799 | ||
罗文心 | 财政所长 | 成 员 | 18878200060 | ||
姓名 | 职务 | 防汛职务 | 手机 | 负责片区 | 备注 |
邓 宗 | 振兴站长 | 成 员 | 18307752880 | ||
江 强 | 综治中心主任 | 成 员 | 18977258189 | ||
夏小格 | 退役军人服务所长 | 成 员 | 15678071910 | ||
邓文刚 | 司法所长 | 成 员 | 13878266761 | ||
廖 宁 | 派出所长 | 成 员 | 18076712830 | ||
张家靖 | 卫生院长 | 成 员 | 13977262456 | ||
刘华斌 | 供电所长 | 成 员 | 13768858879 | ||
韦师傅 | 移 动 | 成 员 | 18877258239 | ||
涂师傅 | 电 信 | 成 员 | 13377072670 | ||
李庭龙 | 邮 政 | 成 员 | 13407893611 | ||
肖显能 | 中心小学校长 | 成 员 | 13978241591 | ||
冯 锋 | 福田村主任 | 成 员 | 18867072996 | ||
黄举华 | 雅瑶村主任 | 成 员 | 15277263068 | ||
莫心华 | 大琴村主任 | 成 员 | 13481959439 | ||
蒋世琴 | 章口村主任 | 成 员 | 13324822906 | ||
雷登娟 | 苏田村主任 | 成 员 | 18978052875 | ||
韦安安 | 黄金村主任 | 成 员 | 17772025826 | ||
童黎明 | 冠带村主任 | 成 员 | 18978054806 | ||
何雪梅 | 车平村主任 | 成 员 | 15977239731 |
附件3
雅瑶乡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人员名单
姓名 | 防汛职务 | 手机 | 所在单位 | 备注 |
江 强 | 队长 | 18977258189 |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荣 力 | 副队长 | 15278826686 |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
吴海南 | 队员 | 15977237478 |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
李胜杰 | 队员 | 18076557694 |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
莫康文 | 队员 | 18377284990 |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
龙文学 | 队员 | 13878269967 |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
李神福 | 队员 | 13768856700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 | |
刘泽民 | 队员 | 13788672327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 | |
何松澜 | 队员 | 13878289821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 | |
韦勤宇 | 队员 | 17746079410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 | |
杨腾江 | 队员 | 18174797888 | 财政所 | |
梁飞波 | 队员 | 15055255876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
彭龙平 | 队员 | 18177257599 | 派出所 | |
谢沂洋 | 队员 | 15977237606 | 林业站 | |
李继禄 | 队员 | 17687274552 | 林业站 | |
江 强 | 队长 | 18977258189 |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荣 力 | 副队长 | 15278826686 |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