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0号)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融安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08〕43号)的要求,2008年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我县机关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机构,完善了工作机制,并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定期召开信息公开相关部门首要责任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开展学习培训。印发了《条例》学习资料,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组织召开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深化了参训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操作水平,增强了参训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完善配套制度。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条例》的实施,县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有《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融安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融安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融安县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融安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融安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融安县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编制了《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编制了《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融安县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县政府机关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县政府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并通过电子屏幕滚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提供触摸查询电脑等
2008年,融安县按照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涉及县情介绍、领导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优抚救济、政府采购、人事招考等方面信息。2008年,到档案局(馆)查阅档案725人次,提供档案1235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制定了《融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收费标准等内容,为群众提供透明、准确的服务。2008年我县没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融安县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无收费行为。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县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在具体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针对发现的问题逐步总结出:一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公开工作的标准,使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二要做到信访、便民电话、档案馆和信息公开加强沟通协调,实行工作联网,防止工作中出现漏洞;三要把握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原则,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努力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四要加大承载信息公开工作的硬件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覆盖乡(镇)、部门的信息化网络。特别是如今网络高速发展和普及,完善的网站查询功能将是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的集中反映。信息公开重点今后应放在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