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柳政规〔2017〕12号)规定,现将我局起草的《融安县落实〈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根据《柳州市落实〈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特》(柳政办〔2021〕9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意见采纳情况
《实施方案》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配套文件,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起草,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12月10日发至县发改局、财政局、医保局、科工贸局等县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附后)。根据各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后经12月15日县卫健局班子会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大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持续深化医改,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分工协作
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的职责,相关配合单位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突出牵头单位的主抓主管作用,必要时报县医改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牵头单位须在12月15日前书面报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三)严格对标对表,狠抓落地落实
本重点工作任务延续到2022年自治区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下达前。各配合单位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3月30日和6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做好医改监测评价和宣传引导,定期通报医改进展情况,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四、涉及范围
全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相关工作。及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附件: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