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161566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7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1〕 55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落实〈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1〕 55 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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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 55 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安县落实〈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及驻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安县落实〈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大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持续深化医改,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分工协作
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的职责,相关配合单位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突出牵头单位的主抓主管作用,必要时报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医改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牵头单位须在12月15日前书面报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联系电话:8133323)。
三、严格对标对表,狠抓落地落实
本重点工作任务延续到2022年自治区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下达前。各配合单位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3月30日和6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县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做好医改监测评价和宣传引导,定期通报医改进展情况,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融安县落实《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方案
2021年1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