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目的
为进一步明晰融安县行政许可权利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开展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编制本清单。
二、必要性
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
三、起草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
四、主要内容
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涉及县级单位24个、中区直驻柳单位4个、乡镇12个。通知正文明确了许可事项来源、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审批层级调整的规定、中区直驻柳单位许可事项管理等内容。《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事项为258项。在清单中,包含了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要素,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
五、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本清单经征求40个相关单位意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民政局等7个单位共提出24条意见,23条采纳,1条不予采纳,其他单位均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