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2-44778
- 主题分类:
- 规章制度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27日
- 标 题:
- 融政规〔2022〕10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规〔2022〕1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27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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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规〔2022〕10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柳政规(2022)19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人民政府作为设定依据,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性质规定的事项,列入《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决定委托下放审批层级和部门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按照文件精神实施。
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事项,各乡(镇)、各部门不得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再进行审批,也不得以备案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县人民政府每年公布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托《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重点和监管主体,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本次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的内容截至2022年9月26日,之后如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及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及文件、柳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及文件有取消、下放、调整以及新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后,根据文件要求另行调整后再公布实施。
附件:融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2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