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各二层部门预算公开
融安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基本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八、项目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渔政管理。
(七)监督管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组织协调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融安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县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按规定权限统计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融安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及自治区、市、县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拟订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规划。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指导全县糖料生产、制糖加工。拟订糖业发展规划。提出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协调糖业发展和解决蔗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糖业运行态势,协助做好食糖流通和实施食糖储备工作。负责糖业技术进步及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糖料蔗“保护区”划定、建设、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水利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水库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主要江河及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十八)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对主要江河和水利工程实施水量调度等日常工作拟定节约用水相关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及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拟定主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
(十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二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
(二十二)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向同级总河长、河长提出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贯彻落实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和河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
(二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二十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拟定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配套的文件草案。指导后期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项目规划、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指导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二十五)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及市级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生态环境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县生态环境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是局机关。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融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融安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融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融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9个,分别是:融安县植保植检站、融安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融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融安县畜牧管理站、融安县渔业技术推广站、12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2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四)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是鱼种场。
(五)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机关本级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科教人事股、产业发展股、乡村振兴股、法规与信息综合股。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88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202人,事业编制186人,工勤编制0人。
编内在职341人,其中:行政在职169人,全额事业在职144人,工勤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180人。
(一)机关本级
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26人,其中:行政在职25人,工勤编制1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一)
参公编制181人,编内在职152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60人。
(三)(所属事业单位二)
全额事业编制186人,编内在职163人,聘用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101人。
第二部分: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七、基本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八、项目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781.6271万元,同比减少990.6688万元,同比下降20.76%,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781.6271万元,同比减少990.6688万元,同比下降20.76%。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和项目收入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1.6271万元,同比减少990.6688万元,同比下降20.76%。
(二)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781.6271万元,同比减少990.6688万元,同比下降20.76%。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6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61%,同比减少91.786万元,同比下降1.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266.7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5%,同比减少41.8479万元,同比下降13.5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支出2499.30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09%,同比减少807.5794万元,同比下降24.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农业农村)。
4.住房保障支出273.9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7%,同比减少49.4554万元,同比下降15.2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3615.95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62%,同比减少501.4897万元,同比下降12.18%。主要用于个工资福利支出2937.63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24%,同比减少500.1307万元,同比减少14.55%。
2.项目支出165.67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同比减少489.1791万元,同比下降7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减少)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81.6271万元,同比减少990.6688万元,同比下降20.76%,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和项目经费减少。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3781.6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781.6271万元。
(三)、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781.6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1.6271万元,同比减少990.6688万元,同比下降20.76%,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和项目经费减少。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1.6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5.9562万元;项目支出165.6709万元。
1.人员支出3101.2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82%,同比减少498.7657万元,同比下降13.8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公务支出514.7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13.61%,同比减少2.724万元,同比下降0.5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8771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减少4.4019万元,同比下降18.91%。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及公车的使用。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原因:与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8.6170万元,同比减少0.262万元,同比下降2.95%,减少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10.26万元,同比减少4.14万元,同比下降28.75%,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原因:与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10.26万元,同比4.14减少万元,同比下降28.75%,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公车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7.1385万元,同比减少263.4959万元,同比下降17.44%,减少的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另外,下属共有30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6.4974万元,同比减少54.9044万元,同比下降4.81%,减少的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有4个,涉及金额4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账面价值共计945.1709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账面价值2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个,金额42.3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3万元。项目名称:2020年融安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村民合作社换证赋码工作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此部分必须有。关于对哪些名词作出解释,各部门注意不要盲目照搬照抄其他部门的名词解释(可参考本部门上级部门相关做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为“三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