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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本级)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来源: 融安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8-07 16:02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融安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37月27日融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财政管理,努力增收节支,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强化财政管理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财政运行基本平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

2022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完成51,4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5.54%,为调整预算数的97.03%,同比下降13.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11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6.96%,为调整预算数的98.2%,同比减少4,091万元,同比下降11.3%。2022年组织财政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旱改水指标无法交易,收入下降。

从组织财政收入部门来看,税务部门组织收入3647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2.77%,为调整预算数的94.75%,同比下降15.48%;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完成1492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0.78%,为调整预算数的103.09%,同比下降9.9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公共预算总收入279,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4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84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735万元。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246,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3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27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97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33,043万元,为专款结转(详见附件2)。

与向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1,44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对账整理期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6,9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转贷收入减少6,120万元,增减相抵增加1,4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对账整理期上解支出减少101万元。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10万元,同比下降11.30%。其中:税收收入16,628万元,同比下降11.65%;非税收入15,482万元,同比下降10.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旱改水指标无法交易,收入下降(详见附件1)。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362万元,为预算数的96.87%,同比下降10.5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受收入缺口和库款资金调度困难影响,很多刚性支出无法保障(详见附件2、附件3)。

3.预备费决算情况。2022年我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900万元,其中:疫情防控353万元;2022年特殊人员参保缴费补助8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72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决算总收入48,644万元,同比下降14.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1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9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6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4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8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6,60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房地产市场低迷,大宗土地无法交易,土地出让收入减少15,855万元。(详见附件4)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25,668万元,同比下降46.97%,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10万元;农林水支出49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21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7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1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导致支出减少;二是库款资金调度困难,专项债券支出无法按预期完成。调出资金2,2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773万元,结转下年20,773万元,为上级专款结转(详见附件4、附件5)。

与向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政府性基金决算总收入增加2,03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对账整理期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2万元,上年结余增加2,013万元,年终结转相应增加2,03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详见附件6)。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总收入16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6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89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50万元,为上级专款结转。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结转结余过大主要原因为:一是各乡(镇)统计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滞后;二是泗顶矿区管理处因上年资金尚未支付完毕,暂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详见附件7)。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34,630万元,同比增长6.74%,与上年收入基本持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67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53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31,461万元,同比增长2.8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034万元;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27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提高。

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3,16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9,69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5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8,170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2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05,2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4,29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00,910万元。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详见附件8)

2022年,获得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3,834.8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收入7,235万元,专项债券收入26,6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项目支出150万元;教育类项目支出1,336万元;医疗卫生项目支出1,313万元;城乡社区项目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项目支出44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285万元;住房保障项目支出210.8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情况为: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产业园三期项目支出15,100万元;用于融安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9,000万元;融安县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支出2,500万元。(详见附件9)

二、2022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积极统筹收入,向上争取资金,提升综合财力。

坚持把抓收入、增总量作为财政工作中心任务,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内挖潜力,外争助力,想方设法增加地方可用资金。一是加强收入预期管理,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宏观经济下行叠加影响,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收入颗粒归仓;二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共盘活结转结余资金9,881万元,统筹用于安排我县财政急需项目支出;三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把握上级重大政策机遇,积极对接,2022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35,157万元,同比增长11.07%。

(二)聚焦保民生、节支出,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在库款资金调度艰难情况下,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了各项“兜底”支出任务,确保了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和企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基本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按时偿还债务本息,重点项目建设有序进行。一是财政支出以保民生、保社会稳定为主。全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6.75%,保障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拨付1,495万元落实重点群体就业补助,支持职业技能提升,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拨付10,929万元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拨付21,262万元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持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83元提高到每月人均294元;拨付15,747万元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及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84元;拨付762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将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防疫物资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作为财政必保支出,着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拨付30,600万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村集体经济、公益性岗位、教育培育、饮水安全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拨付1,570万元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拨付350万元支持治理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拨付11,170万元支持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拨付2,500万元支持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拨付3,300万元支持推进融安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三公”经费安排较2021年下降15.04%,压减一般性支出452万元。

(三)优化服务、稳经济,财税政策高效落实。

推动财税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减税、退税、缓税政策持续发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一是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支持政策。全年留抵退税政策支持企业资金3,580万元;落实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阶段性优惠等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4,357万元(新增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落实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对承租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政策,全年完成减免登记331户,减免租金230万元;三是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全年我县“桂惠贷”发放贷款161,138万元,同比增长72%,财政贴息3,566万元。通过“桂惠贷”支持制造业企业340家、科创贷企业6家、三农贷企业8家,有力支持了重点领域的发展,为县域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四是进一步优化融资担保服务,2022年6月,我县与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字合作协议,设立风险担保基金,推动融资担保,切实解决小微企业、“三农”等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强管理、防风险,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制度改革。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各单位首次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实现了中央和自治区、县三级数据贯通,统一了业务管理规则和技术标准,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人员、资产和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等业务环节,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全过程监管,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二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多举措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还本付息,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

(五)严监督、提效益,财经秩序不断优化。

一是持续开展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粮食企业财务检查等工作,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二是稳步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通过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采集受益人银行卡信息、公开公示政策信息、开展“一卡通”专项整治“回头看”等工作,切实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过滤器作用,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180个,送审金额达156,860万元,通过评审核减不合理资金33,621万元,平均核减率为21.43%;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优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监管效率不断提高。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规范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行为,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六)对审计查出预决算管理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责任。

根据《2021年度融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融审报〔2022〕4号)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责任,逐一进行整改。共存在问题27个,其中:整改完毕26个,持续整改1个。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部分收支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不够严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参照往年收支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变化等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履行好编制本级预算职责,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预算法》的学习,将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的完整性。

2.关于“未成立预算绩效管理专门机构、未指定专人专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拟设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由专人专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绩效管理队伍。

3.关于“财政部门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批工作及再评价工作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局已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县财政局及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及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流程、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单位(部门)绩效在自评、绩效监控等业务培训。通过有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的培训,切实增强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促使业务人员能够有效把握预算绩效管理核心内涵、关键环节、实操要领,解决了推进过程中的困惑、难点和问题。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财政局对对口单位当年项目和整体支出提供绩效目标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相应审批材料进行归档保管。从2023年起,我县财政部门将扩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再评价覆盖面,不断提升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关于“预算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水平欠佳,财政部门对预算绩效评价材料审核不严、材料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财政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格式、撰写内容等进行培训,同时加强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引导预算单位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审核并规范管理预算单位提交的预算绩效评价材料,以便提高我县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撰写水平。

5.关于“2021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率,支付率仅为6.51%,尚有736.23万元未使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一是4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河西文化体育中心老年人休闲、儿童及青少年活动等场地的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设计预算并确定施工单位,于2022年10月份建设并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

6.关于“2019—2021年,融安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率低,支付率仅为36.96%,尚有100.97万元未及时拨付”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财政局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融安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补助资金协调会,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退休人员档案信息与各乡镇核实,要求各乡(镇)核实本乡镇实际接收退休人员信息,及时申请资金。截至目前,泗顶矿区管理处已申请资金40万元,其余资金县财政局已根据上级下达管理补助资金额度,按照各乡(镇)接收人数统筹分配管理补助资金,已初拟资金分配方案,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管理补助资金的拨付。

7.关于“财政部门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滞后”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因乡镇统计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滞后,为提高管理补助资金使用率,保障退休人员权益。县财政局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融安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补助资金协调会,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退休人员档案信息与各乡镇核实,要求各乡(镇)核实本乡镇实际接收退休人员信息,及时申请资金,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管理补助资金的拨付。

8.关于“财政部门未制定县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罚没财物管理制度、未建立罚没财物处置审批和备案制度”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原制定有《融安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融政办发〔2017〕102号)、《融安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融办发〔2018〕34号)、《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融财字〔2021〕35号),并于2022年7月5日引发《融安县财政局关于自行下载学习〈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于2022年9月2日印发《融安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融财资〔2022〕7号),参照柳州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办法,今后将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罚没财物管理制度,从制度建设层面提升我县国有资产和罚没财物管理工作。

9.关于“被抽查执法单位均未制定本单位罚没财物管理操作规范和罚没物品保管制度”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柳州市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的通知》(柳财非税〔2019〕4号)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罚没财物操作规范和保管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目前已建立罚没财物管理台账,指派专人管理仓库,严格执行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切实做到物账一致;定期盘点仓库底数,细化完善罚没物资处置手续,建立拟销毁物资明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罚没物资处置程序。

10.关于“2021年,部分单位未经审批或报备即进行固定资产处置,共涉及固定资产价值500,218,480.22元”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土地整理中心、长安镇人民政府、县高级中学、县第二中学已向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出相应申请和报备,并严格按照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县财政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11.关于“被抽查单位均未建立罚没物品台账,未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罚没物品管理情况”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柳州市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的通知》(柳财非税〔2019〕4号)要求,于2022年9月1日制定《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没财物操作规范和保管制度》,并于2022年10月28日建立罚没物品台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目前已建立罚没财物管理台账,指派专人管理仓库,严格执行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切实做到物账一致;定期盘点仓库底数,细化完善罚没物资处置手续,建立拟销毁物资明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罚没物资处置程序。

12.关于“被抽查执法单位缺少专门的罚没物品保管仓库、罚没物品保管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整改,出台《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目前已建立罚没财物管理台账,指派专人管理仓库,严格执行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切实做到物账一致;定期盘点仓库底数,细化完善罚没物资处置手续,建立拟销毁物资明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罚没物资处置程序。整改举措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场监管局对涉案物资的管理和处置,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制度保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柳州市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的通知》(柳财非税〔2019〕4号)要求,于2022年9月1日制定《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没财物操作规范和保管制度》,并于2022年10月28日建立罚没物品台账。

13.关于“无处置审批手续销毁罚没物品”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盘点仓库底数,细化完善罚没物资处置手续,建立拟销毁物资明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罚没物资处置程序。

14.关于“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率低,支付率为47.92%,尚有1041.52万元未拨付”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目前已支出837.582万元,支付率80.42%,有203.945万元未拨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待第三方验收合格以及自治区复核结果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15.关于“财务核算欠规范,支出核算前后不一致、支出账目不清晰,不利于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到财务核算规范,支出核算一致,支出账目清晰。

16.关于“财政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未及时纳入账务管理,也未及时录入资产管理台账”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已于2021年1月补记固定资产账,2021年3月录入固定资产台账。

17.关于“电子商务培训费120万元支付依据不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9月20日补全支付依据材料。

18.关于“闻远公司未完全履行培训义务,县科工贸局未扣减相应培训费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2021年10月8日融安闻远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现无法联系相应项目负责人,未能补全支付依据。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9.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未约定合同期限”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签订的合同发现签订不严谨现象,在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已整改完毕,今后合同签订都会约定合同期限,避免此现象再次发生。

20.关于“有47个村级服务站点因运营效果不佳致撤销关闭”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扎实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电商发〔2021〕45号)精神,对运营不佳的站点进行撤销、合并及调整。

21.关于“抽查22个乡村服务站点分别存在无上行农产品、资产闲置、未登记台账、资产编码标签信息不完整、表册记录不真实及站点工作人员不清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名称等问题”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每个站点使用电商平台卖或代卖农产品,负责的工作人员也会定期跟进电商平台的销售情况;组织对站点进行阶段评估,闲置时间大于半年以上的,按程序进行设备回收并登记造册;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并督促站长及时更新登记台账;安排工作人员针对抽查的13个站点的资产编码标签信息进行了检查,更新了站点的资产编码标签信息;工作人员会不定期对站点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工作,以提升站点的业务能力。

22.关于“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垃圾清运服务”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毕。

(2)整改措施:长安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18日经长安镇全体班子会上决定在2022年8月31日旧合同到期后,从9月1日开始安装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新一年垃圾清运服务的采购。

23.关于“垃圾清运费支付依据不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毕。

(2)整改措施:浮石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6日补开2021年“村收、镇运、县处理”项目垃圾清运费9,030元、27,090元和36,120元三张发票。长安镇人民政府已重新定制垃圾清运工作验收标准,并于每次垃圾运费支付时附上验收单。

24.关于“合同签订流于形式,合同价款计算依据不明晰、条款不严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毕。

(2)整改措施:浮石镇人民政府针对垃圾箱清运合同金额大小写不符情况,(有明确时间吗)已按要求重新签订合同;长安镇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7月20日与广西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补充修改协议》。

25.关于“未建立对全县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相关制度”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融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印发《融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预算单位收支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清理往来款项,年末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清理往来款项情况开展检查。

26.关于“部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旧财务一体化平台年结工作”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在审计期间预算单位已及时在预算单位账务服务平台2021年会计账中完成年结工作。2022年1月预算单位已全部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账务核算,县财政局通过平台可实时监控预算单位会计账作账进度,县财政局不定期将做账进度通报至各预算单位,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进行记账、结算、结账等。

27.关于“部分单位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清理,且涉及应收对象多、金额大、挂账多”的问题

(1)整改进度:县水利局正在整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在整改;县公安局正在整改。长期未清理的其他应收款存在挂账时间久、应收对象多、涉及金额大等特点,清理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短期内无法全部清理到位。

(2)整改措施: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以前年度计提各附属公司和基层社的应收经费进行账务冲销处理;对账龄超过10年的呆账、死账作坏账处理;对历史遗留关于与各基层社的股金再贷款及与县财政局抵押贷款等相关借款,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后再作相应处理。

县公安局:聘请柳州市中众益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往来账进行清查并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目前正对照审计报告初稿进行逐笔核对,争取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审计定稿并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逐项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

县水利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逐条清理往来款。截至2022年10月底,已收回或核销长期未清理的其他应收款共276.54万元,涉及46个应收对象,确认需要保留的应收款有1项计1,346.04万元,尚有1,769.67万元持续清理中,对于最终无法收回或核销的部分,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后作相应处理。截至2022年11月底,通过对账、翻阅历任会计移交票据,进行账务核销整改498.63万元,涉及整改对象60个,将秉持审慎原则,持续整改

2022年是我县财政经济形势最为错综复杂的一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政策性、不可抗力减收压力依然存在;土地出让收入断崖式下降,缺乏新的财力增长点;工资及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政府偿还债务本息处于高峰期,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在重重压力下,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努力保持了全县财政平稳运行,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正确监督成果,也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结果。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财政经济还存在很多需破解难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受疫情、减税降费、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趋势更加明显;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和非税收入占比失衡,收入质量不高,依靠旱改水指标交易收入支撑的局面仍未改善,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新增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尖锐;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调整调剂较多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政基础管理和预算管理还需要加强,“过紧日子”思想还需进一步树立,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需下更大功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附件:1.融安县2022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2.融安县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总表

      3.融安县2022年公共财政决算支出明细表

      4.融安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表

      5.融安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明细表

      6.融安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总表

      7.融安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8.融安县2022年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9.融安县2022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

      10.融安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录入表





2022

融安县(本级)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来源:融安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8-07 16:02 

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融安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37月27日融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财政管理,努力增收节支,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强化财政管理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财政运行基本平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

2022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完成51,4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5.54%,为调整预算数的97.03%,同比下降13.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11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6.96%,为调整预算数的98.2%,同比减少4,091万元,同比下降11.3%。2022年组织财政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旱改水指标无法交易,收入下降。

从组织财政收入部门来看,税务部门组织收入3647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2.77%,为调整预算数的94.75%,同比下降15.48%;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完成1492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0.78%,为调整预算数的103.09%,同比下降9.9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公共预算总收入279,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4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84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735万元。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246,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3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27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97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33,043万元,为专款结转(详见附件2)。

与向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1,44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对账整理期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6,9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转贷收入减少6,120万元,增减相抵增加1,4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对账整理期上解支出减少101万元。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110万元,同比下降11.30%。其中:税收收入16,628万元,同比下降11.65%;非税收入15,482万元,同比下降10.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旱改水指标无法交易,收入下降(详见附件1)。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362万元,为预算数的96.87%,同比下降10.5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受收入缺口和库款资金调度困难影响,很多刚性支出无法保障(详见附件2、附件3)。

3.预备费决算情况。2022年我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900万元,其中:疫情防控353万元;2022年特殊人员参保缴费补助8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72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决算总收入48,644万元,同比下降14.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1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9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6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4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8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6,600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房地产市场低迷,大宗土地无法交易,土地出让收入减少15,855万元。(详见附件4)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25,668万元,同比下降46.97%,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10万元;农林水支出49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21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7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1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导致支出减少;二是库款资金调度困难,专项债券支出无法按预期完成。调出资金2,2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773万元,结转下年20,773万元,为上级专款结转(详见附件4、附件5)。

与向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政府性基金决算总收入增加2,03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对账整理期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2万元,上年结余增加2,013万元,年终结转相应增加2,03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详见附件6)。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总收入16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6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89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50万元,为上级专款结转。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结转结余过大主要原因为:一是各乡(镇)统计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滞后;二是泗顶矿区管理处因上年资金尚未支付完毕,暂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详见附件7)。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34,630万元,同比增长6.74%,与上年收入基本持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67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53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31,461万元,同比增长2.8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034万元;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27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提高。

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3,16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9,69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5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8,170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2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05,2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4,29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00,910万元。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详见附件8)

2022年,获得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3,834.8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收入7,235万元,专项债券收入26,6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项目支出150万元;教育类项目支出1,336万元;医疗卫生项目支出1,313万元;城乡社区项目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项目支出44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285万元;住房保障项目支出210.8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情况为: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产业园三期项目支出15,100万元;用于融安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9,000万元;融安县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支出2,500万元。(详见附件9)

二、2022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积极统筹收入,向上争取资金,提升综合财力。

坚持把抓收入、增总量作为财政工作中心任务,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内挖潜力,外争助力,想方设法增加地方可用资金。一是加强收入预期管理,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宏观经济下行叠加影响,坚持依法治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收入颗粒归仓;二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共盘活结转结余资金9,881万元,统筹用于安排我县财政急需项目支出;三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把握上级重大政策机遇,积极对接,2022年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35,157万元,同比增长11.07%。

(二)聚焦保民生、节支出,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在库款资金调度艰难情况下,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了各项“兜底”支出任务,确保了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和企业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基本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按时偿还债务本息,重点项目建设有序进行。一是财政支出以保民生、保社会稳定为主。全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6.75%,保障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拨付1,495万元落实重点群体就业补助,支持职业技能提升,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拨付10,929万元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拨付21,262万元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持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83元提高到每月人均294元;拨付15,747万元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及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84元;拨付762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将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防疫物资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作为财政必保支出,着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拨付30,600万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村集体经济、公益性岗位、教育培育、饮水安全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拨付1,570万元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拨付350万元支持治理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拨付11,170万元支持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拨付2,500万元支持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拨付3,300万元支持推进融安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三公”经费安排较2021年下降15.04%,压减一般性支出452万元。

(三)优化服务、稳经济,财税政策高效落实。

推动财税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减税、退税、缓税政策持续发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一是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支持政策。全年留抵退税政策支持企业资金3,580万元;落实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阶段性优惠等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4,357万元(新增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落实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对承租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政策,全年完成减免登记331户,减免租金230万元;三是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全年我县“桂惠贷”发放贷款161,138万元,同比增长72%,财政贴息3,566万元。通过“桂惠贷”支持制造业企业340家、科创贷企业6家、三农贷企业8家,有力支持了重点领域的发展,为县域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四是进一步优化融资担保服务,2022年6月,我县与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字合作协议,设立风险担保基金,推动融资担保,切实解决小微企业、“三农”等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强管理、防风险,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制度改革。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各单位首次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实现了中央和自治区、县三级数据贯通,统一了业务管理规则和技术标准,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人员、资产和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等业务环节,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全过程监管,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二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多举措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还本付息,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

(五)严监督、提效益,财经秩序不断优化。

一是持续开展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粮食企业财务检查等工作,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二是稳步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通过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采集受益人银行卡信息、公开公示政策信息、开展“一卡通”专项整治“回头看”等工作,切实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过滤器作用,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180个,送审金额达156,860万元,通过评审核减不合理资金33,621万元,平均核减率为21.43%;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优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监管效率不断提高。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规范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行为,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六)对审计查出预决算管理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责任。

根据《2021年度融安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融审报〔2022〕4号)反馈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责任,逐一进行整改。共存在问题27个,其中:整改完毕26个,持续整改1个。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部分收支项目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不够严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参照往年收支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变化等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履行好编制本级预算职责,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预算法》的学习,将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的完整性。

2.关于“未成立预算绩效管理专门机构、未指定专人专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拟设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由专人专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绩效管理队伍。

3.关于“财政部门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批工作及再评价工作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局已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县财政局及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及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流程、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单位(部门)绩效在自评、绩效监控等业务培训。通过有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的培训,切实增强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促使业务人员能够有效把握预算绩效管理核心内涵、关键环节、实操要领,解决了推进过程中的困惑、难点和问题。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财政局对对口单位当年项目和整体支出提供绩效目标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相应审批材料进行归档保管。从2023年起,我县财政部门将扩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再评价覆盖面,不断提升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关于“预算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水平欠佳,财政部门对预算绩效评价材料审核不严、材料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财政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格式、撰写内容等进行培训,同时加强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引导预算单位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审核并规范管理预算单位提交的预算绩效评价材料,以便提高我县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撰写水平。

5.关于“2021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率,支付率仅为6.51%,尚有736.23万元未使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一是4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河西文化体育中心老年人休闲、儿童及青少年活动等场地的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设计预算并确定施工单位,于2022年10月份建设并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

6.关于“2019—2021年,融安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率低,支付率仅为36.96%,尚有100.97万元未及时拨付”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财政局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融安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补助资金协调会,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退休人员档案信息与各乡镇核实,要求各乡(镇)核实本乡镇实际接收退休人员信息,及时申请资金。截至目前,泗顶矿区管理处已申请资金40万元,其余资金县财政局已根据上级下达管理补助资金额度,按照各乡(镇)接收人数统筹分配管理补助资金,已初拟资金分配方案,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管理补助资金的拨付。

7.关于“财政部门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滞后”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因乡镇统计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滞后,为提高管理补助资金使用率,保障退休人员权益。县财政局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融安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补助资金协调会,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退休人员档案信息与各乡镇核实,要求各乡(镇)核实本乡镇实际接收退休人员信息,及时申请资金,计划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管理补助资金的拨付。

8.关于“财政部门未制定县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罚没财物管理制度、未建立罚没财物处置审批和备案制度”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原制定有《融安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融政办发〔2017〕102号)、《融安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融办发〔2018〕34号)、《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融财字〔2021〕35号),并于2022年7月5日引发《融安县财政局关于自行下载学习〈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于2022年9月2日印发《融安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融财资〔2022〕7号),参照柳州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办法,今后将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罚没财物管理制度,从制度建设层面提升我县国有资产和罚没财物管理工作。

9.关于“被抽查执法单位均未制定本单位罚没财物管理操作规范和罚没物品保管制度”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柳州市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的通知》(柳财非税〔2019〕4号)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罚没财物操作规范和保管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目前已建立罚没财物管理台账,指派专人管理仓库,严格执行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切实做到物账一致;定期盘点仓库底数,细化完善罚没物资处置手续,建立拟销毁物资明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罚没物资处置程序。

10.关于“2021年,部分单位未经审批或报备即进行固定资产处置,共涉及固定资产价值500,218,480.22元”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土地整理中心、长安镇人民政府、县高级中学、县第二中学已向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出相应申请和报备,并严格按照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县财政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11.关于“被抽查单位均未建立罚没物品台账,未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罚没物品管理情况”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柳州市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的通知》(柳财非税〔2019〕4号)要求,于2022年9月1日制定《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没财物操作规范和保管制度》,并于2022年10月28日建立罚没物品台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目前已建立罚没财物管理台账,指派专人管理仓库,严格执行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切实做到物账一致;定期盘点仓库底数,细化完善罚没物资处置手续,建立拟销毁物资明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罚没物资处置程序。

12.关于“被抽查执法单位缺少专门的罚没物品保管仓库、罚没物品保管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整改,出台《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目前已建立罚没财物管理台账,指派专人管理仓库,严格执行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切实做到物账一致;定期盘点仓库底数,细化完善罚没物资处置手续,建立拟销毁物资明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罚没物资处置程序。整改举措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场监管局对涉案物资的管理和处置,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制度保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柳州市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的通知》(柳财非税〔2019〕4号)要求,于2022年9月1日制定《融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没财物操作规范和保管制度》,并于2022年10月28日建立罚没物品台账。

13.关于“无处置审批手续销毁罚没物品”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盘点仓库底数,细化完善罚没物资处置手续,建立拟销毁物资明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罚没物资处置程序。

14.关于“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率低,支付率为47.92%,尚有1041.52万元未拨付”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目前已支出837.582万元,支付率80.42%,有203.945万元未拨付。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待第三方验收合格以及自治区复核结果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

15.关于“财务核算欠规范,支出核算前后不一致、支出账目不清晰,不利于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到财务核算规范,支出核算一致,支出账目清晰。

16.关于“财政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未及时纳入账务管理,也未及时录入资产管理台账”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已于2021年1月补记固定资产账,2021年3月录入固定资产台账。

17.关于“电子商务培训费120万元支付依据不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9月20日补全支付依据材料。

18.关于“闻远公司未完全履行培训义务,县科工贸局未扣减相应培训费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2021年10月8日融安闻远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现无法联系相应项目负责人,未能补全支付依据。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9.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未约定合同期限”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签订的合同发现签订不严谨现象,在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已整改完毕,今后合同签订都会约定合同期限,避免此现象再次发生。

20.关于“有47个村级服务站点因运营效果不佳致撤销关闭”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扎实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电商发〔2021〕45号)精神,对运营不佳的站点进行撤销、合并及调整。

21.关于“抽查22个乡村服务站点分别存在无上行农产品、资产闲置、未登记台账、资产编码标签信息不完整、表册记录不真实及站点工作人员不清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名称等问题”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每个站点使用电商平台卖或代卖农产品,负责的工作人员也会定期跟进电商平台的销售情况;组织对站点进行阶段评估,闲置时间大于半年以上的,按程序进行设备回收并登记造册;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并督促站长及时更新登记台账;安排工作人员针对抽查的13个站点的资产编码标签信息进行了检查,更新了站点的资产编码标签信息;工作人员会不定期对站点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工作,以提升站点的业务能力。

22.关于“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垃圾清运服务”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毕。

(2)整改措施:长安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18日经长安镇全体班子会上决定在2022年8月31日旧合同到期后,从9月1日开始安装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新一年垃圾清运服务的采购。

23.关于“垃圾清运费支付依据不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毕。

(2)整改措施:浮石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6日补开2021年“村收、镇运、县处理”项目垃圾清运费9,030元、27,090元和36,120元三张发票。长安镇人民政府已重新定制垃圾清运工作验收标准,并于每次垃圾运费支付时附上验收单。

24.关于“合同签订流于形式,合同价款计算依据不明晰、条款不严谨”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毕。

(2)整改措施:浮石镇人民政府针对垃圾箱清运合同金额大小写不符情况,(有明确时间吗)已按要求重新签订合同;长安镇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7月20日与广西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补充修改协议》。

25.关于“未建立对全县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相关制度”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融安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印发《融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预算单位收支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清理往来款项,年末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清理往来款项情况开展检查。

26.关于“部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旧财务一体化平台年结工作”的问题

(1)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2)整改措施:在审计期间预算单位已及时在预算单位账务服务平台2021年会计账中完成年结工作。2022年1月预算单位已全部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账务核算,县财政局通过平台可实时监控预算单位会计账作账进度,县财政局不定期将做账进度通报至各预算单位,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进行记账、结算、结账等。

27.关于“部分单位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清理,且涉及应收对象多、金额大、挂账多”的问题

(1)整改进度:县水利局正在整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在整改;县公安局正在整改。长期未清理的其他应收款存在挂账时间久、应收对象多、涉及金额大等特点,清理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短期内无法全部清理到位。

(2)整改措施: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以前年度计提各附属公司和基层社的应收经费进行账务冲销处理;对账龄超过10年的呆账、死账作坏账处理;对历史遗留关于与各基层社的股金再贷款及与县财政局抵押贷款等相关借款,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后再作相应处理。

县公安局:聘请柳州市中众益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往来账进行清查并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目前正对照审计报告初稿进行逐笔核对,争取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审计定稿并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逐项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

县水利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逐条清理往来款。截至2022年10月底,已收回或核销长期未清理的其他应收款共276.54万元,涉及46个应收对象,确认需要保留的应收款有1项计1,346.04万元,尚有1,769.67万元持续清理中,对于最终无法收回或核销的部分,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后作相应处理。截至2022年11月底,通过对账、翻阅历任会计移交票据,进行账务核销整改498.63万元,涉及整改对象60个,将秉持审慎原则,持续整改

2022年是我县财政经济形势最为错综复杂的一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政策性、不可抗力减收压力依然存在;土地出让收入断崖式下降,缺乏新的财力增长点;工资及民生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政府偿还债务本息处于高峰期,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在重重压力下,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努力保持了全县财政平稳运行,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正确监督成果,也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结果。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财政经济还存在很多需破解难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受疫情、减税降费、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趋势更加明显;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和非税收入占比失衡,收入质量不高,依靠旱改水指标交易收入支撑的局面仍未改善,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新增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尖锐;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调整调剂较多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政基础管理和预算管理还需要加强,“过紧日子”思想还需进一步树立,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需下更大功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附件:1.融安县2022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2.融安县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总表

      3.融安县2022年公共财政决算支出明细表

      4.融安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表

      5.融安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明细表

      6.融安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总表

      7.融安县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8.融安县2022年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9.融安县2022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

      10.融安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录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