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发〔2024〕10号 关于印发《长安镇2024年人居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暨“十佳和美村庄”“百佳和美家庭”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24〕10号
关于印发《长安镇2024年人居环境巩固提升
行动暨“十佳和美村庄”“百佳和美家庭”
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长安镇2024年人居环境巩固提升行动暨“十佳和美村庄”“百佳和美家庭”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安镇2024年人居环境巩固提升行动
暨“十佳和美村庄”“百佳和美家庭”
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稳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并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行动,并评选“十佳和美村庄”、“百佳和美家庭”。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乡村振兴为统领,以环境整治提升为切入点,持续以拆除危房、整治垃圾乱扔、污水横流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行动,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反弹现象,稳住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树立典型标杆,激励人民群众做到农村人居环境维护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让扫干净、摆整齐、有归栏、成习惯成为常态,群众卫生文明意识持续提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村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为集中行动、实地核验评比、选树典型表彰三个阶段。
(一)集中行动阶段(10月14日—10月31日)。以“清脏”为重点,聚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和公共道路、公共设施缺乏维护的薄弱环节,集中整治农村主干道路、村庄巷道、房前屋后、河湖沟渠、积存垃圾、居民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现象,持续提升村容村貌,提高村庄品质。
1.开展村庄大扫除行动:由各村屯(村民小组)自发组织,包村工作组、村委、驻村工作队指导、参与,明确目标方向,开展一次村庄大扫除行动,力争村庄清洁卫生达到:入村道路草不蒙,村路巷道无垃圾,池塘水沟无臭味,房前屋后不乱堆,树木花圃修齐整,公共设施不破损,垃圾桶(池)无溢留。
2.开展村容村貌提质提升行动:各村屯有效解决村庄内房前屋后、巷道两侧撂荒菜园地、空余场地杂草丛生等影响村容村貌问题。发动村屯群众修整村庄内竹林、树林,打造小小景观带;整合公共活动场地,为今后村屯发展申请项目支持做准备。动员村屯内在外工作的干部、企业家、有志青年等筹资捐物,群策群力,力所能及自主打造公共活动场地、议事亭廊、小景点等,提升村容村貌。
3.开展农户居家环境提质提升行动:发动群众自觉整理居家卫生,提升居家环境质量,力争做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前庭后院绿植成荫、厨房厅堂整洁大方、厕所楼道安全卫生、禽畜圈养、垃圾分类,以及建房合规、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二)实地核验评比阶段(11月1日-15日)。全镇范围内开展村庄人居环境达标验收评比活动,治理完成一个村庄验收一个村庄。同时开展和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详见附件2、附件3)
1.各村屯对照《长安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评分表》开展自评,全镇所有自然屯(村庄)都需参与,由村“两委”适时提请专项行动工作组开展评估评分,80分以上为达标分值,分值作为全镇评选“十佳和美村庄”的重要参考。
2.各村“两委”对照《长安镇百佳和美家庭评选表》,通过听取村屯屯委会、理事会和村民意见,推荐“百佳和美家庭”人选,提请专项行动工作组开展入户评分。
(三)选树典型表彰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1.通过实地核验评分,专项行动工作组向镇领导班子提出“长安镇十佳和美村庄”“长安镇百佳和美家庭”初步建议,由镇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最终评选结果。
2.开展“长安镇十佳和美村庄”“长安镇百佳和美家庭”表彰活动,颁授奖牌。对获奖村庄在下一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给予倾斜,对获奖家庭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开展向选树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专项行动工作组总结提炼先进典型的经验,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告宣传栏等宣传相关先进典型。分别在河西、河东适当区域公布公开评选结果,号召全镇各村屯、人民群众向示范村庄、示范户学习,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安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行动工作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包组,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乡村振兴协理员都必须全程参与到工作中。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统筹财政资金投入,通过村民筹资、社会捐资等形式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行动。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动员,通过会议、标语、条幅、电子屏、微信群、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工作。通过制作抖音、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宣传展示环境整治成果,曝光脏乱差现象。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议程,逢会必讲。规范村民日常行为,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对不遵守村规民约有意破坏人居环境的村民纳入村民自治管理“黑名单”,进一步强化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
(四)强化督查考核。全面抓好巩固提升人居环境卫生各项工作落实,按包村工作负责制指导各村屯建章立制,持续巩固行动成果。对做得好的村屯给予红榜表扬,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相应的村进行加分;对做得不好的村屯给予黑榜通报,在年度绩效考核进行减分。对获奖村屯在下一年度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给予倾斜,对存在突出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长安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长安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达标验收表
3.长安镇百佳和美家庭评选表
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