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47537121335/2021-151863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9日
- 标 题:
- 融政规〔2021〕4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规〔2021〕4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9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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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融政规〔2021〕4号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我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出的关于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县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6月30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结果如下:1.继续有效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49件;2.拟修改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3.废止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4.宣告失效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33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县2021年6月30日前制定的,列入《继续有效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可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凡列入《拟修改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未按时完成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凡列入《废止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告失效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均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宣告失效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1年10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